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
2018年3月8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两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6人。于2019年1月,在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大力推动及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成立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2人,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列入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县大数据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提出政府大数据智能化项目投资规模及方向、中央及市县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评审、评估政府投入的智慧应用建设,提出大数据、智能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形成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
5、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
6、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负责云阳云数据中心、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大数据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二是机构调整情况。 2019年1月,在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大力推动及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成立云阳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2人,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列入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云阳县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从2019年开始与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编报预决算,统一财务核算管理,不再单独编报预算及决算报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263.29万元,支出总计2,263.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2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增加,无上年大数据发展局的数据,原大数据中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7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6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6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91.6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7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2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局机关决算数据。其中:基本支出241.16万元,占11.11%;项目支出1,929.10万元,占88.8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结转结余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3.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3.2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6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48万元,增长1,493.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原中心数据合并核算,且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原大数据中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91.6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2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45万元,增长32.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原大数据中心为局的下属事业机构,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加,原中心数据合并核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05万元,占9.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6万元,增长701.99%,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人员增加幅度大,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0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70.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人员增加幅度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106.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人员增加幅度大,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29.10万元,占8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44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3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万元,增长55.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与大数据中心合并核算,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预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6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且于2019年6月新购置公务车辆。我局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产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出国(境)费用产生。
公务车购置费17.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年初预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7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我局按规定流程购置了一辆用于应急保障的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新车保险赋税、车内清洁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年初预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
公务接待费3.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大数据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大数据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招商引资企业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年初预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3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19元,车均购置费17.79万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新办公室维修购置办公桌椅、电脑等固定资产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数据发展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929.10万元。如2019年云阳县云计算保底服务费用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委托华为公司完成云计算保底服务项目并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云数据中心云计算保底服务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2853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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