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残联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将 "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融为一体的残疾人群众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全县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宣教就业科、信访为全科,下设事业单位残疾人服务中心。目前云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有行政编制6名(含1名工勤编制),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5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910.03万元,支出总计2,910.0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19.03万元、增长62.48%,主要原因是部分2015年应有支出推至2016年1月份才完成支付。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18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5.28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84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8万元,占5.67%;项目支出2,682.93万元,占94.33%;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较上年减少65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规定在12月25日结账,所有项目支出在结账前已结算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28万元,增长22.01%。主要原因是市级几中央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10万元,增长332.58%。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市级拨款166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86万元,增长166.74%。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分应支付项目拖延至2016年年初才进行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4.18万元,增长131.2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9.44万元,占9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分应支付项目在2016年1月份才进行支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其他支出129.45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32万元,较上年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2.86万元,较上年减少12.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辆公车进行收回。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主要用于零件替换、修理、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残联领导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指导督查工作进展,接受其他区县兄弟部门来我县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坚持中午午餐在单位食堂解决,住宿从简等原则。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82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5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2.20万元,下降34.80%,主要原因是几个大型会议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由第三方进行实施操作,资金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云阳县残联绩效评价共分两类,单位层面占60分,业务层面占40分。评价指标共分12项,包括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只职责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合同管理控制情况。总体评价98.1分。
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为重点民生支出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不长、任务艰巨,中央、市县均加快了资金下发,保证款项及时到位。云阳县残联在使用该项项目资金时,实现专人负责,要求各级乡镇加强对残疾人信息输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县残联加强审核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实现财政直接支付,无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操作。让残疾民众及时、公平的得到实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12842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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