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七月份公示信息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 时间 |
执行 情况 |
云阳县营品之家食品经营部 |
9250**********XW58 |
云阳文综罚字〔2024〕26号 |
2024年4月,营品之家在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活动,向不特定人群宣传招徕游客,制作行程单预设旅游行程,向游客收取旅游费用,与运输公司联系旅游包车,构成旅游经营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第一款 |
1.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 |
2024年7月9日 |
正在执行 |
云阳县龙啸港歌城 |
91500235MA5UB***1L |
(云阳)文综罚字〔2024〕24号 |
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移送资料、《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勘验)记录》及现场照片,未成年人、现场负责人、当事人委托人的笔录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当事人于2024年5月26日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属实。经查,有违法所得25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8元。 |
2024年7月9日 |
正在执行 |
重庆元晟科技有限公司 |
9150**********3C61 |
云阳文综罚字〔2024〕21号 |
当事人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印刷经营业务,至2024年2月共取得违法所得2549元。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2549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玖元);2.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印刷设备(型号:柯尼卡美能达7719)1台;3.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 |
2024年7月9日 |
正在执行 |
云阳县江口镇乐尚歌城 |
9250**********M146 |
云阳文综罚字〔2024〕23号 |
当事人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属实,有违法所得580元。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0元(大写:伍佰捌拾元整)。 |
2024年7月9日 |
正在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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