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2 批 2018 年 7 月 2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办理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702-001 |
凤鸣镇凤桥社区土地坳双胜采石厂,早上、晚上都在切石头,噪声大、水污染严重。 |
凤鸣镇凤桥社区 |
声(企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 |
环保局 |
反映的石材厂位于云阳县凤鸣凤桥社区6组,注册名称“云阳县双盛石材厂”,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2017年4月开工建设,该石材厂主要从事青石加工,设计日加工青石4立方米,经营负责人陈林。 该石材厂建设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擅自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5月14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该石材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5万元。 该石材厂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石材切割降尘废水、机械设备噪声及石材加工扬尘等,配套建设有沉淀池3口(容积分别为134.4立方米、72立方米和57.6立方米),厂界下侧建设有1口废水循环收集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实行密闭遮挡降噪和洒水抑尘。 现场检查时,该石材厂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时间2018年5月15日),无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 |
属实 |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责令云阳县双盛石材厂: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措(设)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三是运行期间保证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沉淀池及循环水池进行清淤,确保生产废水全部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
立案查处 |
2 |
电2018-0702-002 |
云阳县上环路1086号移民房上面(审计局后面、物价局宿舍后面),有很多种地的,长期用粪便施肥,臭味大。 |
云阳县上环路 |
气 |
城管局 |
7月3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核实,云阳上环路1086好移民房上面有很多种地的,长期用粪便施肥,臭味大。 |
属实 |
一是与此处所涉种地居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劝导其自动整改种地现象;二是县城管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开始对此处种菜进行铲除,预计7月9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与双江街道办事处、黄金包社区沟通,加强督查,防止此问题死灰复燃。 |
责令整改 |
3 |
电2018-0702-003 |
水口镇老林村1组谭洪文烤酒厂,经过环保督察现在已经停业,但是烤酒设备还在,和烤酒原料,并且据了解等环保督察过后下半年还会继续烤酒,酒厂把烤酒后的废弃物都是直接排入汤溪河。 |
水口镇老林村 |
水(企业排污) |
食药监局 |
根据贵组于2018年6月27日转办的云环督领交[2018]044号水口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对水口镇老林村1组谭洪文酒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酒厂原取得的小作坊登记证已于2017年12月27日过期,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
属实 |
由于该酒厂原取得的小作坊登记证书已过期,且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水口镇食药监所已向该厂下达了执法意见书,并告知该厂在恢复生产前,必须依法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书,方能组织生产加工。 |
责令整改 |
4 |
电2018-0702-004 |
南溪镇盐东村王富林养猪场臭味重,并且化粪池裂口污水横流。 |
南溪镇盐东村 |
气(企业排污) |
农委 |
调查人员在养殖场及沼气池、沼液池周围逐一查看未发现化粪池裂口及污水排出情况,臭味不明显。 |
不属实 |
要求养殖场加强粪污治理设施管护,确保不溢不漏;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不出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南溪盐东村包片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
5 |
电2018-0702-005 |
农坝镇龙堰村9组两个养猪场(小地名:叶坝坪),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排,周围群众无法正常生活。 |
农坝镇龙堰村 |
气(企业排污) |
环保局 |
经查,被反映的两家养猪场为云阳县瑞茂养猪场和万海清养猪场。云阳县瑞茂养猪场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农坝镇龙堰村9组,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存栏生猪当量64头。万海清养猪场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农坝镇龙堰村9组,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存栏生猪当量69头。 云阳县瑞茂养猪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直接排放。万海清养猪场养殖废水全部进入约3立方米的废水收集池,但废水收集池已满,部分废水溢出到猪场旁边水沟,然后经水沟排入外环境。 |
属实 |
一是对两家养猪场违法排污行为立案查处;二是责令两家养猪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采取限产、处理存栏生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等措施进行治理。 云阳县瑞茂养猪场已将三个排污口进行了封堵,由业主每天采用人工方式清运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设施正在备建中,干粪池已开始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规划中。万海清养猪场已对粪污坑渗漏点进行堵漏,同时在养猪场粪污坑旁开挖了排水沟进行雨污分流。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联合县农委、农坝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督促两家养猪场尽快落实整改,防止违法排污。 |
已立案查处,分别拟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农委 |
1万桃亨养猪场.:养猪场圈舍面积100平方米,现存生猪80头,其中母猪4头,猪场有1个化粪池,有1台抽水机,猪场无其它粪污治理设施,据业主说粪水用抽水机抽到上方田地种庄稼。养猪场位于农坝龙洞大堰上方,经现场查看大堰水流清澈,无异味,大堰旁未发现粪污流过残留痕迹,暂未发现粪水排入大堰的情况。经查看发现猪场的粪水,经猪舍底部从大堰堡坎基脚石缝中渗漏出流往下方的坟地及田里。 2.万运成养猪场:位于龙洞大堰下方约200米,有栏舍面积40平方米,现养殖生猪27头;猪场仅有一个化粪池,无其它粪污治理设施;由于没有实行雨污分流,大量雨水进入化粪池造成粪污外溢,沿排水沟流到下方的田里. |
部分属实 |
1.万桃亨养猪场:一是立即停止该猪场饲养生猪,将现饲养的80头生猪转移至其儿子万春的养猪场寄养3个月,寄养期间,边养边出栏,3个月内处理完80头生猪;二是原养猪场化粪池内的粪污清理、消毒后回填;三是对养殖圈舍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清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四是业主申请保留原圈舍,承诺不再喂养任何牲畜和家禽,用于存放农具、粮食和干材等杂物。 2.万运成养猪场:针对万运成养猪场属于适养区,提出如下处理措施:一是及时将寄养在何作国猪舍的9头生猪转运回万运成自家猪舍饲养。二是限定万运成于2018年7月30日前,修建完成粪污贮液池30立方米,雨污分流沟(或管道)100米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做到防渗漏、防溢出;三是保障养殖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严禁污水外排,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减少臭气排放,控制蚊蝇滋生,消减养殖异味,避免猪场粪污及臭气对周边环境污染和住户的影响;四是按县畜牧局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规划任务要求,限时完成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并由镇政府督促整改到位。 |
责令整改 | |||||
6 |
电2018-0702-006 |
云阳县白云社区728号光德小区三栋一单元8楼房屋内安装了一屋的机器,我家住在7楼,每天噪音扰民,要求解决。 |
云阳县白云社区 |
声(企业噪声) |
环保局 |
此投诉为重复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机房设备和空调的噪声有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该运营商已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在地面已经铺设双层吸音降噪的泡沫毯子),并对原机房内空调进行更换,将柜机改为挂机,我局监测站工作人员拟对其整改过后的情况进行监测,但机房楼下的住户表示监测会影响他们的休息,不同意入户监测。 |
责令改正 |
7 |
电2018-0702-007 |
反映农坝镇龙洞大堰旁修建养猪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透露了反映人信息,可能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要求现场接访,电话中不愿透露过多信息。 |
农坝镇 |
无 |
公安局 |
民警先找到反映人的大伯万植均,万植均称养猪场老板万运成跟他说过,是反映人举报的养猪场,并说要找反映人的麻烦。后民警又找到万运成,万运成称他不清楚是谁举报的养猪场,他也是听万春说的。他的确曾经找过万植均,但只是去过问一下,根本没想过会打人。 |
属实 |
民警已告诫万运成,环保违法问题要依法整改,不得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否则公安机关会依法严肃处理。万运成称目前他养猪场的环保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关于反映人的问题他只是去过问一下,根本没想过会打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 |
教育训诫 . |
8 |
电2018-0702-008 |
南溪镇桃园路70号(11号路)有一个污水坑,大约有100立方米,是露天的,臭味大,蚊虫多。 |
南溪镇 |
水 |
城管局 |
7月3日上午经南溪镇政府现场踏勘,因南溪镇滨河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正处于设计阶段,5号路、11号路的部分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预留接口流出,在桃园路70号居民楼负一楼下方汇集,形成长约25米,宽约10米,深约1米的污水坑,加之周边居民向该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造成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
属实 |
1.临时处理措施:一是7月3日南溪镇通过在污水管网预留接口下方建一口污水临时储存池,铺设700米PE高压管,利用抽水泵将储存池及污水坑内的生活污水提送至9号路污水收集井,收集井连接至南溪污水处理厂,实现该路段生活污水规范化处理;二是安排工人对污水坑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打捞,同时配备垃圾转运车及时转运处理垃圾;三是南溪镇政府组织召开了居民楼院会,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居民日常环境卫生行为。 2.长效解决方案:7月5日上午,南溪镇政府、县青江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对滨河路污水管网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滨河片区一级管网建设方案,由设计单位按照研究意见立即修改设计,该片区管网计划于2018年10月前完成项目设计、财评等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招标,2019年8月前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以彻底解决南溪镇滨河路段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
责令整改 |
9 |
电2018-0702-009 |
云阳县水口镇老林村,村文化中心旁有一个复合肥厂,污染很大气味重,周围庄稼都不长了,近几年很多人患癌症。 |
云阳县水口镇 |
气(企业排污) |
环保局 |
反映复合肥厂为重庆肥源化肥有限公司(原云阳县龙门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企业主要生产复混肥和代理销售其他省份的肥料,因季节和设备老化原因,从2018年5月28日起停产。该企业2002年建成并投产,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企业有生产线1条,生产工艺是将尿素、磷肥、钾肥、硫酸铵通过挤压、造粒、包装发售。无加热工序。2012年对原复混肥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取消了原来的加热和干燥环节,工艺优化后减少了生产过程中气体挥发,无废水和固废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由于企业停产,我局责令该单位停产期间加强对设备的检修,恢复生产后10日内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向我局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我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2.投诉人可能是与企业发生其他矛盾而投诉,我局要求水口镇及时协调,尽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维护稳定。 |
责令改正 |
10 |
电2018-0702-010 |
龙洞乡大梅沱码头,长期装卸水泥,扬尘大要求解决。 |
龙洞乡大梅沱 |
气(扬尘) |
交委 |
龙洞乡大麦沱码头为移民复建集镇码头,2001年竣工验收,2002年移交龙洞乡人民政府,该码头为龙洞乡人民政府所有,该码头属公益性客货码头。7月3日,县交委、县港航处会同龙洞镇人民政府,对大麦沱龙洞集镇码头进行了现场检查,1、现场未生产作业;,2、据了解该码头在装卸水泥时确实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1.责令该码头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落实环保措施,严防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 2.龙洞镇人民政府落实大麦沱码头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码头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降尘(包括码头道路扬尘); 3.交通、港航、海事等部门将将持续加强该码头的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查处码头污染问题。 |
责令整改 |
11 |
电2018-0702-011 |
云阳县两江广场斩龙垭天桥下面的人行道上,被占用卖鱼,反映每天早上臭味大、噪音大 |
云阳县两江广场斩龙垭 |
声(生活噪声) |
城管局 |
2018年7月3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每年这个时候都有大量的渔民在两江广场斩龙垭天桥下面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 |
属实 |
一是从2018年7月4日上午县城管局安排专人对两江广场斩龙垭天桥下面人行道占道卖鱼的商户进行了协调清理整治。二是整治后每天早上4点安排5名执法队员和一台车辆进行蹲点值守,保持正常秩序。 |
责令整改 |
12 |
电2018-0702-012 |
南溪镇新场镇水质差,含泥沙重、含钙较重(容易堵塞燃气管),楼层较高的地方水压低,输送不上去。 |
南溪镇新场镇 |
水(饮用水源) |
水务局 |
发现清水池内水质清澈,水质处理设备、消毒设备均在正常运行。举报的水质差,含泥沙重情况不属实。但确实存在含钙量较重及楼层较高的地方水压低,主要是由于管网老化严重,漏损率高,用水量大。目前两根引水管道加一根抽水管道同时运行才能满足高峰期供水需求。供水水质是否合格,建议以县卫计委监测结果为准。 |
部分属实 |
已调查核实,制定了解决方案:一是继续加强南溪天景水厂管理工作;二是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引导高楼居民在早晚非用水高峰期做好蓄水准备,以解决高峰期高层水压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水厂硬件建设,今年已将南溪集镇等4处水厂列入国家重大水专项巩固提升建设计划,并下达了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送县财政评审,待县财政评审后立即招标建设。同时,将高阳等14处移民集镇供水的老旧管网改造列入到2019年、2020年的建设计划,给予巩固提升,解决管网老旧的问题,确保硬件达标。彻底解决南溪新集镇用水需求。 |
责令整改 |
13 |
电2018-0702-013 |
蔈草镇街道康庄路124号杨光茂家化粪池倒灌,造成周围住户生活受影响 |
蔈草镇 |
水(生活排污) |
城管局 |
经票草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因该处房屋化粪池容积较小,且化粪池出口堵塞,导致化粪池内的污水倒流至底楼住户杨光茂家。 |
属实 |
一是票草镇安排人员对该处化粪池出口进行疏通,目前已解决了因污水倒灌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二是以票草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之机,决定在该处新建一口20立方米化粪池,并将该处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以永久性解决该处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完成了新建化粪池和接入管网的规划设计,预计2018年8月底前建设完工。 |
责令整改 |
14 |
电2018-0702-014 |
盘龙街道步行街有一烧烤店店名醉逍遥(政府宿舍楼下大转盘处),半夜两点左右还在营业,油烟重,噪音扰民。 |
盘龙街道 |
声(企业噪声) |
城管局 |
2018年7月2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涉及占道经营。 |
是 |
一是县城管局我局执法人员到盘龙街道步行街,对醉逍肴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按要求整改,将消防通道堆放的物品及门前的地毯和桌凳撤离公共区域。已于2018年7月3整改到位;二是城管局安排片区负责执法人员加强此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工作。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云阳县醉宵肴餐饮店位于盘龙街道永安路42号,经营者蒲云圆,于2018年5月21日开始经营,主要从事烤鱼,经营时间为每天17:00至24:00时,面积约40平方米。在烤鱼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直接通过管道排放下水沟。 二、现场检查情况:该店经营场所为商住楼,因油烟未完全收集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导致油烟外溢,对楼上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属环境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责令该店立即停业、迁出。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我局将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
立案查处 | |||||
15 |
电2018-0702-015 |
反映江口镇和平村2组江离路覃仕红联建房(江离路20号旁边),两三年前该楼房的排污管道断了,现在生活污水横流,直接排到汤溪河的一条支流,臭味熏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
江口镇和平村 |
水、气 |
水务局 |
经调查核实,和平社区2组覃仕红联建房(江离路20号旁边)生活排污管损毁、断裂,生活污水从化粪池溢出,直排汤溪河支流泥溪沟。 |
属实 |
建议县环保局督促青江公司在一周内重新安装管道将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通过江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 |
责令整改 |
城管局 |
经江口镇政府现场踏勘核实,因2017年8月汛期河水涨水,江口镇和平社区覃仕红联建房处污水管被洪水冲击,造成约40米的管道断裂。污水管网负责公司未及时更换管道,造成生活污水直排入汤溪河的支流泥溪沟。 |
属实 |
江口镇政府已于2018年7月5日上午联系覃仕红联建房业主将联建房污水收集并接入一级管网,预计7月6日将完工。 |
责令整改 | |||||
16 |
电2018-0702-016 |
盘龙街道步行街有一烧烤店店名醉逍遥(政府宿舍楼下大转盘处),半夜两点左右还在营业,油烟重,噪音扰民,占用消防通道营业。同时该营业老板可能收到消息现将桌椅藏起来了。 |
盘龙街道 |
声(企业噪声) |
城管局 |
2018年7月2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涉及占道经营。 |
属实 |
一是县城管局我局执法人员到盘龙街道步行街,对醉逍肴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按要求整改,将消防通道堆放的物品及门前的地毯和桌凳撤离公共区域。已于2018年7月3整改到位;二是城管局安排片区负责执法人员加强此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工作。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云阳县醉宵肴餐饮店位于盘龙街道永安路42号,经营者蒲云圆,于2018年5月21日开始经营,主要从事烤鱼,经营时间为每天17:00至24:00时,面积约40平方米。在烤鱼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直接通过管道排放下水沟。 二、现场检查情况。该店经营场所为商住楼,因油烟未完全收集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导致油烟外溢,对楼上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属环境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责令该店立即停业、迁出。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我局将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
立案查处 | |||||
17 |
电2018-0702-017 |
反映:1、凤鸣镇里市社区(上大桥至长河坪段)修沟堰泥土直接倾倒进泥溪河中(磨刀溪)。2、外郎乡长河坪前进一公里有砂石厂,直接将洗沙废水直接排入泥溪河中(磨刀溪)。3、外郎乡大水沟至二仙洞段有一采沙场将山林破坏,要求回复。 |
凤鸣镇、外郎乡 |
水(饮用水源)、生态(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矿山修复等) |
水务局 |
经查,重庆公路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里市至外郎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时,将临时塌方产生的弃土直接倾倒至磨刀溪支流长河坪沟右岸上架桥下游50米处的河道管理范围内 |
属实 |
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向重庆公路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限其7月10日前清除倾倒在河道内的弃土。 |
责令限期整改 |
环保局 |
反映的为云阳县恒顺建材有限公司黑潭子分公司,该公司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机械设备噪声、加工扬尘及破碎洗砂废水,已按照要求配套建设3个沉淀池(3级沉淀,容积约700m3),安装有4套降尘设施(30米喷雾筒4个),并对厂区及运输道路实施了硬化。按备案要求,该公司运行中的洗砂废水经沉淀(3级)处理后循环使用(水泵提升至破碎工段洗砂),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停运循环水池提升泵(自称故障,但未向县环保局报告),导致循环沉淀池超负荷运行,部分废水外溢排入泥溪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
属实 |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云阳县恒顺建材有限公司“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时停运相应的生产设施,也未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 同时,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责令云阳县恒顺建材有限公司:一是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在循环沉淀池水泵因故障停止运行的同时,破碎及洗砂工段应同时停止运行,并立即向我局报告;二是限于2018年7月8前完成循环池水泵的检修,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对云阳县恒顺建材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 | |||||
林业局 |
2018年7月3日,云阳县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外郎乡五峰村1组有一采沙(砂)场,法人谭见雪,2014年6月由云阳县公安局以谭见雪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已于2015年停止了违法行为。 |
是 |
1、2014年6月17日由云阳县公安局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 2、2017年11月云阳县林业局对谭见雪在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采石进行了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3、2017年12月至今,违法人谭见雪对原采砂采石地块进行了复绿。 |
1、2014年6月17日云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2014年7月25日云阳县公安局对谭见雪采取了取保护候审强制措施。 | |||||
18 |
电2018-0702-018 |
双江街道外滩一期食为天、两江兔王等门市一到中午、晚上油烟重,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双江街道 |
气(油烟) |
环保局 |
云阳县外滩食为天酒楼和云阳县两江兔王火锅店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街道外滩一期5号楼。现场核查发现,外滩一期5号楼共有5家餐饮店,另外三家分别为云阳县谭胖娃汤锅店、云阳县桂兵梭边鱼餐馆和云阳县香锅王汤锅店。该楼建设了公共烟道,1、2楼为商业用房,3楼以上为居民住房,5家餐饮店厨房均设置在1楼。 5家餐饮店经营过程中均产生油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全部接入公共烟道,但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公共烟道由三杰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行,现场检查时能正常启用。 |
属实 |
一是对5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责令按环保要求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三是责令云阳县两江兔王火锅店拆除厨房排风扇。目前5家餐饮店正在积极筹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
已立案查处,分别拟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19 |
电2018-0702-019 |
财政局小区有个游泳池,4年来一直关着水,从未开放过,也没有放过水,目前水很臭,投诉人自称是财政局退休职工。 |
双江街道 |
水、气 |
双江街道 |
财政局小区游泳池从建成之日起,一直只供小区业主和财政局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从2016年夏季开放后停止游泳池功能,没按游泳池要求管理。其现状是水池中有鱼群游动,嗅不到水体臭味,但见池底有大量黑色沉淀物。 |
属实 |
(一)迅速组织整改。财政局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人工放尽现有池水,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在未投入使用前不再蓄水。同时,对游泳池周边的绿化进行剪修、清扫,确保泳池周围干净清爽。 (二)明确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游泳池整改完成后书面移交财政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公司纳入小区共有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财政局和小区业主共同监督诺泰物业管理服务到位,双江街道也将继续落实监管责任。 |
责令整改 |
20 |
电2018-0702-020 |
双江街道三合路(检察院宿舍后门)长期堆放着垃圾(生活垃圾),垃圾屋被锁到了,窗子封了,侧面窗的小门也锁到了,每天虽然有车定时来收,但是垃圾仍然随意丢放在公路上,建议修建规范的垃圾池。 |
双江街道 |
土(垃圾) |
城管局 |
经县城管局现场踏勘,2016年6月以前此垃圾库一直开放使用,因附近居民强烈反应此垃圾库臭气熏天、严重堵塞通道,要求取消垃圾库使用、改变垃圾收运方式。同年7月,经街道和社区现场商定,此垃圾点改为定时定点接收垃圾收运模式。但县环卫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附近楼院基本没有物管、大部分居民不按照规定时间,一天到晚随意倾倒垃圾,造成垃圾接收车开走后随意将垃圾倾倒在地上。 |
属实 |
一是县城管局安排环卫工人对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县城管局联合双江街道办事处和黄金包社区加强附近居民的宣传、教育,提升居民自觉维护环保意识;三是与街道、社区沟通,尽快完成居民楼院物管,由小区物业管理定时规范投放垃圾,杜绝乱倾倒垃圾现象发生;四是关于“重新修建垃圾池”的建议。因此处地势达不到要求和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修建。 |
责令整改 |
21 |
电2018-0702-021 |
双江街道体育场方向永盛万家(小石板车站)餐馆的油烟直接往公路上排,自己向环保局反映过,但是环保局不理睬 |
双江街道 |
气(油烟) |
环保局 |
投诉人反映的餐馆为云阳县雅米中西餐店和云阳县恒记牛骨头餐饮店。云阳县雅米中西餐店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桂湾路404号,主要从事中西餐餐饮服务。云阳县恒记牛骨头餐饮店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桂湾路408号,主要从事汤锅类餐饮服务。两家餐馆均处于桂沁园楼房1楼,2楼为商业用房,3楼以上为居民住房,但此楼房未建设公共烟道。 两家餐馆经营过程中均产生油烟,但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云阳县雅米中西餐店油烟经安装的排风扇直接外排至室外花台及公路上;云阳县恒记牛骨头餐饮店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排入外环境。 |
属实 |
一是对两家餐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责令按环保要求落实油烟治理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三是责令云阳县雅米中西餐店拆除厨房排风扇。 |
已立案查处,分别拟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22 |
转2018-0702-001 |
人和街道立新街道2组,云阳县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中心,无证经营(无特征经营许可证),涉嫌回收危险废物(现场可见含有铁屑、柴油罐等物品),无废水收集设施。 |
人和街道 |
土(重金属、垃圾、污染场地) |
商务局 |
我局调查核实的情况如下:云阳县人和街道立新社区2组张发平的废旧物资收购点名叫云阳县再生资源拆解中心,办理了营业执照、备案登记已经失效,从2011年开始收购废旧物资至今, |
属实 |
我局于2018年7月3对张发平废旧物资收购点下达了暂停营业通知书,限张发平在2018年7月5日前将废旧物资清除完毕,并做好清洁卫生。 |
责令整改 |
工商局 |
经查明,该处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中心于2003年3月4日已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是张发平,核定经营范围为“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销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经营危险废物回收业务,回收的是废铁、废金属、废纸壳等普通废旧物品。 |
不属实 |
对持照经营者张发平,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宣传了有关环保政策,向业主讲明:即使办理了营业执照取得了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但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了环境污染问题,已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当事人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 |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要求当事人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 | |||||
环保局 |
云阳县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中心,位于云阳县人和街道立新社区桥头,于2012年开始在此经营,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和废旧纸回收,现场发现有废旧发动机、废旧汽车零部件、电缆、油漆桶等物品,并且还擅自拆解发动机等含有废旧矿物油的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等,厂区内未采取“三防”措施,产生的废水无任何收集处理设备,直接排放。 |
属实 |
我局已对该再生资源拆解中心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立案查处 | |||||
23 |
转2018-0702-002 |
人和街道立新街道2组,云阳县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中心附近某废品回收站,无证经营,无废水收集设施。 |
人和街道 |
土(重金属、垃圾、污染场地) |
商务局 |
我局调查核实的情况如下:云阳县人和街道立新社区2组云阳县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中心附近废品回收站业主为张吕明,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从2011年开始收购废旧物资至今, |
属实 |
我局于2018年7月3对张吕明废旧物资收购点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限张吕明在2018年7月5日前将废旧物资清除完毕,并做好清洁卫生。 |
责令整改 |
工商局 |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废品回收站的经营者是张吕明,主要回收废旧塑料制品,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 |
属实 |
对无照经营者张吕明,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宣传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云阳工商责改字〔2018〕12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当事人表示积极整改,停止营业,另行选定符合环保要求的地址并办理营业执照后再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 |||||
环保局 |
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为张吕明(云阳县人和街道张吕明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云阳县人和街道立新社区桥头,于2015年7月搬迁至此经营,经营面积约400平方米,室内面积约15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总投资2万元人民币,负责人是张吕明。 该再生资源回收站未办理我局审批手续,现场堆放有大量的废旧塑料瓶等物品,未采取“三防”措施,下雨时产生的废水直接经马路边沟排至澎溪河。厂房内设有1台塑料粉碎机,将回收的废旧塑料粉碎成片,在打包销售,加工时使用有2口沉淀池将塑料渣滤出后,废水直排。 |
属实 |
我局已对该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立案查处 | |||||
24 |
转2018-0702-003 |
博大纸业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急预案超期未修订、备案;一般固废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标识标牌不完善;厂区应急池容积与环评报告中要求不符。 |
博大纸业公司 |
水(企业排污等)、土(垃圾、污染场地) |
环保局 |
(一)基本情况。“重庆博大农牧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云阳县人和工业园区A区,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公司2012年7月建设,2015年10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生活原纸生产(另将部分原纸精加工成卫生纸),建设有5条薄页纸生产线及配套工程,设计年产1.5万吨薄页纸,法定代表人王世全;排污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7月20日。 (二)风评、应急预案备案情况。2018年1月18日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编号5023520180100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超期未修订、备案。 (三)事故应急池容积与环评要求不相符的情况。按照环评要求,该公司应配套建设1口容积不低于255m³的应急事故池,已建事故应急池容积总计236m³,与环评要求的255m³有效容积不匹配,存在19m³的差口。 (四)固废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标识标牌不完善的问题。该公司炉渣及纤维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堆场设在锅炉房一侧(炉渣现场堆存量约3吨,纤维污泥堆存量约0.7吨),地面已硬化“防渗漏”。存在无标示标牌,未遮挡覆盖“防扬散”,“防流失”(围挡高度不足)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
属实 |
一是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拟对重庆市博大农牧进出口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超期未修订备案和一般固废堆场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该公司限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的评审备案;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立即设立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完善堆场的“三防”措施(遮挡覆盖防扬散、增加围挡高度防流失等);三是限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事故应急池的扩容建设,确保事故池容积不低于255立方米。 |
立案查处 |
25 |
转2018-0702-004 |
人和污水处理厂 管理不规范,无加药记录;未对进水水质进行监控。 |
人和街道 |
水(企业排污等) |
环保局 |
一、基本情况 云阳县人和污水处理厂位于人和工业园区,于2013年5月建设,2015年3月投入运营,主要收集处理人和工业园区废水,设计年处理污水量40万方,实际年处理量43万方;工艺流程为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排放。 二、现场检查情况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出水水质达标。建有污泥转运记录,但消毒工段无记录,未安装进水流量计,未对进水水质进行监测。 |
属实 |
针对人和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责令该污水处理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一是完善消毒工段记录。二是安装进水流量计并对进水水质进行监测。 |
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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