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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批)
日期:2018-07-02 字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7    201 8 6 27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办理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电2018-0627-001

1.云阳县碧水蓝天小区附近的码头建设噪音大扰民(早上5、6点开始,晚上8、9点还在施工);

2.云阳县碧水蓝天小区附近的码头建设扬尘重。

3.过路车辆多,安全隐患大。

4.声称如不解决,将继续上访。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气(扬尘)

环保局

投诉人反映的扬尘污染主要由两个地方产生:

一是由重庆顺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云阳县船舶废弃物集中治理工程时产生。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云阳县青龙街道复兴社区洋叉沱,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船舶废弃物接收、转运、处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是施工车辆进出产生的扬尘,无高噪声作业设备。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有专人在进行路面晒水降尘作业,但未起到明显降尘效果,有一段附属道路未硬化。

二是由月光草坪附属道路(属城乡建委管理)产生。现场检查时,该路段未硬化,社会车辆进出频繁,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

属实

我局责令重庆顺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定时定人对车辆进出时产生的扬尘进行控制。

责令改正

2

电2018-0627-002

反映云阳县骨科医院(两江广场旁):

1.污水管网没接到市政管网;

2.没有污水处理设施;

3.反映人系原医院的创办者,后转让出去。

双江街道

水(企业排污)

环保局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对云阳广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云阳县骨科医院污水管网没接到市政管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不属实。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渗漏、违法排放的情况。市政污水管网有排污不畅现象。

不属实

我局要求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按规范作好运行记录。


城管局

6月29日上午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踏勘,云阳骨科医院安装有专业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检查时在运行,建有生化处理池一座,生化处理池旁边为地下车库,无污水泄漏现象,该院污水是接入市政管网,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



3

电2018-0627-003

青龙街道张家坝社区塘坊路口,云安医院职工宿舍外坝子(青龙小学后门):

1.有4家搭棚收废品,污染环境;

2.消防通道被废品、铁皮等占用,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3.楼下民德大理石厂加工灰尘重。

青龙街道

土(垃圾)、气(扬尘)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民德大理石厂现场调查发现,该石厂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于2010年10月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他人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该石材加工场所经营者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作出以下处理: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搬出现址,另行选址。

2.立案查处。

立案查处

商务局

我局实际调查核实了6家废品收购点的情况。分别是: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2012年5月9日,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时间是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2017年1月办理了废旧金属回收备案(云公备字【2017】29号);

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从2015年开始经营废品收购至今,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从事废品收购行业十多年,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从2012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从2007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从2013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属实

我局分别对6家废品收购点作出如下处理: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作出了暂停经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责令停业

规划局

6月25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该处有4家废品收购站,其中有2家废品收购站违规搭建铁棚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是(重复投诉)

我局已对该处2家违规搭建铁棚的废品收购站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立案拆除

4

电2018-0627-004

青龙街道张家坝社区塘坊路口,云安医院职工宿舍外坝子(青龙小学后门):1.有4家将坝子占用搭棚收废品,上下货物时声音大,早上4、5点开始,影响休息;2.水泥口袋灰尘大,对身体有影响。

青龙街道

土(垃圾)、气(扬尘)、声(企业噪声)

商务局

我局实际调查核实了6家废品收购点的情况。分别是: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2012年5月9日,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时间是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2017年1月办理了废旧金属回收备案(云公备字【2017】29号);

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从2015年开始经营废品收购至今,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从事废品收购行业十多年,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从2012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从2007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从2013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属实

我局分别对6家废品收购点作出如下处理: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作出了暂停经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责令停业

规划局

6月25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该处有4家废品收购站,其中有2家废品收购站违规搭建铁棚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是(重复投诉)

我局已对该处2家违规搭建铁棚的废品收购站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立案拆除

5

转2018-0627-001

重庆泰龙电力有限公司太平水电站,位于云阳县泥溪镇,未取得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已建成投产,且该项目引水渠位于七曜山自然保护区内。

泥溪镇

生态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调查核实发现,该电站1.7公里的引水渠道及拦水坝(水库)位于七曜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增效扩容项目(2000kw扩容至4000KW)存在“未批先建”(已实施行政处罚并结案)及“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

属实

一是责令该电站立即停止运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二是已对该电站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云环罚立〔2018〕108号)。

立案查处

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云阳县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电站发电机房及厂房在泥溪社区不涉及保护区。增效扩容项目引水渠道部分在七曜山保护区实验区,引水渠在原基础上加高1米,加宽0.32米,属于在该电站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新占用林地、耕地。该项目建设未办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相关手续

1.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无环评手续进行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补办手续。
2.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11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渝林护[2016]3号)文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已向我局报送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相关材料。我局已对上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2018年4月上报市林业局。
3.2018年6月6日,由市林业局保护处组织西南大学、重庆市自然博物馆的专家,到太平电站建设引水渠现场进行了考察论证,并出具专家论证报告,一致认为太平电站增效扩容建设,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极小。目前,《云阳县太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对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待市林业局批复。

责令整改

6

电2018-0627-005

青龙街道张家坝社区塘坊路口,云安医院职工宿舍外坝子(青龙小学后门):

1.有4家搭棚收废品,污染环境;

2.消防通道被废品、铁皮等占用,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3.民德大理石厂加工灰尘到处都是。

青龙街道

土(垃圾)、气(扬尘)、声(企业噪声)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民德大理石厂现场调查发现,该石厂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于2010年10月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他人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该石材加工场所经营者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作出以下处理: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搬出现址,另行选址。
2.立案查处。

立案查处

商务局

我局实际调查核实了6家废品收购点的情况。分别是: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2012年5月9日,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时间是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2017年1月办理了废旧金属回收备案(云公备字【2017】29号);

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从2015年开始经营废品收购至今,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从事废品收购行业十多年,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从2012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从2007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从2013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属实

我局分别对6家废品收购点作出如下处理: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作出了暂停经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责令停业

规划局

6月25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该处有4家废品收购站,其中有2家废品收购站违规搭建铁棚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是(重复投诉)

我局已对该处2家违规搭建铁棚的废品收购站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立案拆除

7

电2018-0627-006

盘龙街道巴山路江南怡景小区(狮子岩)一栋一单元,有十几个垃圾桶,两天才来清理一次,臭气熏天,下雨天影响过路。

盘龙街道

土(垃圾)

城管局

6月28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受理编号:电20180626015所反映的是同一问题,已于6月29日办结完毕)。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除。6月28日已全面清运完毕;

二是每天到该处收运1-2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让垃圾留存;

三是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当地居民住户按照规定定时、定点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地上污染环境。

责令整改

盘龙街道办事处

盘龙街道巴山路上的小区江南丽景(群众反映的江南怡景实为江南丽景)附近共有十数个垃圾桶,为我街道集镇上的垃圾中转点,垃圾桶装满后,由县城管局负责清运处理,多数情况下为两天清理一次,在天气较大的情况下,确实产生臭气和蝇虫。

属实

街道与城管局负责盘龙街道垃圾清运的同志商量决定,每天对该垃圾中转点的垃圾进行清运,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蝇。同时已于2018年6月22日报告县城管局,拟在盘石集镇巴山路永兴支路修建面积约30平方米的垃圾储存中转站,以彻底解决露天堆放垃圾的问题。

责令整改

8

电2018-0627-007

盘龙街道巴山路江南怡景小区(狮子岩)一栋一单元,有十几个垃圾桶,两天才来清理一次,臭气熏天,下雨天影响过路。

盘龙街道

土(垃圾)

城管局

6月28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受理编号:电20180626015所反映的是同一问题,已于6月29日办结完毕)。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除。6月28日已全面清运完毕;

二是每天到该处收运1-2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让垃圾留存;

三是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当地居民住户按照规定定时、定点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地上污染环境。

责令整改

盘龙街道办事处

盘龙街道巴山路上的小区江南丽景(群众反映的江南怡景实为江南丽景)附近共有十数个垃圾桶,为我街道集镇上的垃圾中转点,垃圾桶装满后,由县城管局负责清运处理,多数情况下为两天清理一次,在天气较大的情况下,确实产生臭气和蝇虫。

属实

街道与城管局负责盘龙街道垃圾清运的同志商量决定,每天对该垃圾中转点的垃圾进行清运,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蝇。同时已于2018年6月22日报告县城管局,拟在盘石集镇巴山路永兴支路修建面积约30平方米的垃圾储存中转站,以彻底解决露天堆放垃圾的问题。

责令整改

9

电20180627008

凤鸣镇团结路52号(腾龙超市广场一带)背街,2010年建房时无化粪池,之前每家修过一个小型粪坑,目前粪坑已自然老化。去年9月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政府承诺找人设计,居民出钱修建,但至今无人解决。现在又脏又臭,后边窗户都无法打开。涉及15家,要求到现场查看、解决。

云阳县凤鸣镇

土、气

城管局

经凤鸣镇政府现场踏勘,该举报反映问题与受理编号:电20180622011所反映的是同一问题)。此路段污水横流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在该路段房屋建设比较早,没有统一规划化粪池,造成化粪池过低和分散,在修建二三级管网时无法将污水有效收集;

二是下雨后部分泥土和残渣冲入,造成管网堵塞。

一是凤鸣镇政府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该路段现有雨水管网进行疏通,解决了污水横流的问题。6月25日已全面疏通完毕;

二是组织人员对该地段的化粪池及周边垃圾进行全面清理。6月28日已全面清理完毕;

三是6月29日上午,凤鸣镇政府与县青江公司到现场查看并制定优化污水管网方案,下一阶段将化粪池内的污水收集到污水管网中,彻底解决此路段污水问题。

责令整改

10

电2018-0627-009

望江大道(上环路)728号,投诉楼下开餐馆的(云安老羊杂、楼外楼、土菜馆等):

1.在门市背后乱搭棚,堵了消防通道,住户掉东西到下边无法捡回;

2.油烟重;

3.噪声大,一晚闹到天亮。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气(油烟)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餐馆共七家,分别为:云阳县醉坊私家菜馆、云阳县土炮李记串串香店、云阳县范家小厨餐馆、云阳县楼楼小火锅店、云阳县牟老幺羊杂餐馆、云阳县黄森餐馆、云阳县纤夫驿站火锅酒楼,产生油烟扰民。其中,云阳县牟老幺羊杂餐馆、云阳县黄森餐馆、云阳县纤夫驿站火锅酒楼注册时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之前且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属实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云阳县醉坊私家菜馆、云阳县土炮李记串串香店、云阳县范家小厨餐馆、云阳县楼楼小火锅店4家餐馆立即停止经营,并立案处罚,分别对上述4家餐馆送达了《云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阳县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

立案查处

规划局

6月29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望江大道(上环路)728号门市背后有乱搭乱建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我局已对该处三家违规搭建的门市业主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4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强制拆除。

立案拆除

11

电2018-0627-010

青龙街道张家坝社区塘坊路口,云安医院职工宿舍外坝子(青龙小学后门):1.有4家搭棚收废品,污染环境,过往拖垃圾的车影响孩子成长;2.收的电缆线白天不敢处理,在晚上开始烧,窗户不敢开。

青龙街道

土(垃圾)、气(扬尘)、声(企业噪声)

规划局

6月25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该处有4家废品收购站,其中有2家废品收购站违规搭建铁棚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是(重复投诉)

我局已对该处2家违规搭建铁棚的废品收购站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立案拆除

商务局

我局实际调查核实了6家废品收购点的情况。分别是: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2012年5月9日,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时间是2015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2017年1月办理了废旧金属回收备案(云公备字【2017】29号);

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从2015年开始经营废品收购至今,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从事废品收购行业十多年,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从2012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从2007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从2013年开始经营,未办理废品收购经营执照和相关的手续。

属实

我局分别对6家废品收购点作出如下处理:

云阳县红益废品收购点作出了暂停经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王明和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邱祥明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谭顺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管庆芳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对余顺安废品收购点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通知,限他在6月29日前将所有废品清理干净并将屋外收拾干净。

责令停业

12

电2018-0627-011

上环路白云社区光德小区728号三栋一单元8楼安装的机房,噪声大、辐射大(据说是联通安装的),希望查看解决。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现场核实发现,上环路白云社区光德小区728号三栋一单元8楼是联通公司安装的移动通信射频基站设备租用的机房。基站名称是云阳县移民局1800,已经于2014年9月取得《重庆市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编号146020681)。因为基站建设时间较长,机房设备和空调器长时间使用造成松动,排放的噪声有扰民的现象。

属实

我局当场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分公司(现在的资产设备管理公司)采取降噪和减震的措施进行整改。  

责令改正

13

电2018-0627-012

水口镇老林村1组:1.谭洪文酒厂(支书开的)废水、废渣直接排入许家大院大沟,而许家大院沟与彭溪河支流相连。2.谭洪文酒厂臭水浸入周边居民田内,影响庄稼种植。3.生活用水被酒厂废水污染。

水口镇

水(饮水水源、企业排污)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现场核实发现,该酒厂已于2018年5月16日停止生产,生产区发酵池及燃煤锅炉无近期使用痕迹,无污染物产生及污水排放行为。

不属实

一是责令该酒厂,严禁擅自恢复生产。确需恢复生产的,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二是该酒厂已向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提交了关闭报告,承诺不再进行生产。


食药监局

水口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对水口镇老林村1组谭洪文酒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酒厂原取得的小作坊登记证已于2017年12月27日过期,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由于该酒厂原取得的小作坊登记证书已过期,且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水口镇食药监所已向该厂下达了执法意见书,并告知该厂在恢复生产前,必须依法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书,方能组织生产加工。


14

电2018-0627-013

反映碧水蓝天:

1.小区酒店空调外机噪声大、有辐射;

2.小区底楼餐饮烟道油烟大;

3.底楼、顶楼绿化面积被占用、违规搭建。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气(油烟)

规划局

6月27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反映碧水蓝天底楼顶楼违建情况基本属实。

该小区住户在底楼和顶楼违建虽不属于环保范畴,但青龙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小区违法建筑纳入整治计划,依法处理。


环保局

此投诉于2018年6月22日投诉过。反映的酒店名为“云阳芭提酒店有限公司”。该酒店正在进行内外装修,酒店大楼属于碧水蓝天小区内的1号楼,背后就是小区花园,左右距离最近的两栋居民住宅楼不足10米,但安装有约120台空调外机,暂未使用。但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进行环境影响备案。

我局执法人员与小区德科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内住房和小区外围的商业门市进行了走访和排查,未发现餐饮经营门市。

投诉内容不属实,但有其他违法行为。

该酒店未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开始工建设(装修)酒店,属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四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立案查处。对于酒店室外空调可能对小区居民产生的影响,我局已通知业主: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防止运行后产生影响。


15

电2018-0627-014

世纪豪庭(青龙小学下面)大门正对面,施工钻地声音大、扬尘重。从早上6点到晚上7点。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工地为:云阳县高阳集镇下河路等5个边坡防护工程中的塘坊路内侧边坡防护工程。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已停工,现场施工设备只有1台挖掘机,无其他施工设备和抑尘降噪设施设备,且施工场地周边为居民集中区。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噪声直接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由于该工地已停止施工,我局未能进行噪声监测。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要求完成抑尘降噪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我局将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防止该工地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擅自进行施工。如发现该工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严处。

责令改正

城乡建委

经现场核实,云阳县塘坊路内侧边坡防护工程(系云阳县高阳集镇下河路等5个边坡防护工程之一),该工程作业时间较长,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作业时存在噪音和施工扬尘污染。

属实

给予责任人立即停工处理,待工地安装有效的施工降尘设备设施并经县城乡建委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责成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降噪降尘措施:                                                            1.调整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3:00—7:00,禁止午间作业,减少噪音扰民。                                        2.铺设水管,提供雾爆用水。                                   3.安装雾炮机,控制施工扬尘。  

责令整改

16

电20180627015

污水管网没修好,下大雨时,污水直接冲入刘大贵联建房外边的一条小沟,然后进入长江,臭气熏天。

青龙街道复兴社区

水排污

云阳县水务局

经过调查核实,复兴社区二三级污水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已接入市政一级管网输送到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不属实


青龙

街道

经过调查核实,复兴社区二三级污水管网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举报人反映的刘大贵联建房周边的污水已全部接入复兴社区二三级管网,通过市政一级管网输送到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举报人反应的刘大贵联建房外小沟排污问题已解决。



17

电2018-0627-016

反映碧水蓝天货运码头:

1.灰尘大;

2.噪音大;

3.脏;

4.存在安全隐患。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气(扬尘)

环保局

该投诉于2018年6月22日投诉过,我局于2018年6月23日现场核实发现,因该码头与碧水蓝天小区防护距离不足,该码头存在夜间作业噪音扰民和货运码头车辆运输噪音及扬尘扰民的环境问题。

属实

为解决碧水蓝天小区业主与该码头的环境纠纷问题,我县已启动规划该码头的搬迁事宜,现有两个方案:一是近期规划选址,规划局于2016年9月多次会同县城乡建委、交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移民局、港航处、黄石镇、高阳镇相关人员沿高阳、黄石及三坝溪一线队新建该、货运码头建设进行了现场踏勘,近期方案确定在长江下游的三坝溪,该方案正在建设中;二是远期规划在建民建翻坝物流中心,将整合相关货运码头、仓储、物流等功能,该物流中心在我县城乡总规有布局,我县将适时向上争取项目建设。

启动搬迁

县交委、县港航处

下岩寺货运码头吊装水泥作业有噪音、灰尘。

属实

1.6月5日,县港航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2.7月2日县港航处已责令该码头关闭1个岸吊水泥装卸的泊位;

3.已按照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5月8日-9日督察反馈意见,调整了作业时间,对港区道路进行了硬化,新增1套喷淋系统,新建污水处理池1套。

责令整改

18

信2018-0627-001

云阳县《盘龙码头》非法作业的噪音和污染问题。该码头作为国防战备码头(禁止商用),2006年王建军等人向政府租用了该码头改做商业营运,并大肆进行开挖、乱填、乱扩建,擅自将长江岸线扩移到小叉河内,最终扩建到盘龙中学,仅一墙之隔。多年来码头作业不分昼夜,各种机械刺耳的噪音、水泥沙石等粉尘漫天飞扬,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学习。近年来多次向环保局、交委、港航处等部门反映无果。另外了解该码头又即将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到时将加剧噪音、粉尘污染,恳请调查核实处理。(附照片)

盘龙街道

气(扬尘)声(企业噪声)

环保局

盘石集镇码头属移民复建项目(属公益性),由县移民局组织修建,于2001年4月开工,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006年7月20日,盘石镇政府、县港行管理处与云阳县渝鸿船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盘石码头维修和经营协议》。现经营单位为云阳县弘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装卸(砂石、水泥)仓储服务,占地面积约15亩;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和扬尘,未建设任何降噪、降尘污染防治设施,且周围有环境敏感点(盘石中学)。

属实

我局针对该码头(云阳县弘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云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云环罚告〔2017〕120号、《云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责改决〔2017〕120号、云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执罚〔2018〕5号、《云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业整治决定书》云环责〔2018〕1号。2018年1月19日,该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2018年5月2日,盘龙街道、县交委、县环保局、县港航处、盘石中学、南桥头项目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弘鑫建材公司盘石沙石码头污染投诉一事在盘龙街道办事处309会议室召开协调会。

会议决定事项纪要,一是由沙石码头业主立即修建隔音墙。二是业主在作业中,必须及时对道路进行喷水清扫,防止粉尘污染。三是业主必须对原材料堆场进行覆盖。四是业主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影响学校师生正常休息。五是业主完成整改措施后,立即委托有监测资质公司进行监测,将合格的监测结果报县环保局备案。建议:由于规划选址不合理,该码头(云阳县弘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无法得以解决,只有搬迁该码头。从环保角度处理,我局要求该码头停业整治。

停业整治

云阳海事处

举报涉及内容不属我单位法定职责。

/

/

/

县交委、县港航处

1.盘石码头已经按照5月2日《会议纪要》要求,已停止砂石生产经营行为,修建了隔音墙、安装喷淋设备,港区道路进行洒水,堆存的沙进行了遮挡防扬尘;

2.装卸其他散货(如水泥)时作业时有噪音、灰尘。

属实

1.5月2日,盘龙街道、县交委、县环保局、县港航处、盘石中学等单位专题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要求盘石码头经营人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开展环保问题整改;

2.6月8日,县港航处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现已停止了砂石生产经营行为;

3.6月28日,县交委、公安、港航、盘龙街道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该码头经营人已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完善了相关设备设施,并停止了砂石生产作业。

责令整改

19

电2018-0627-017

滨江首府小区(距离两江假日酒店800米)污水处理厂噪音大,晚上一直响,影响休息。

青龙街道

声(企业噪声)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投诉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重庆市云阳排水有限公司”,该单位在正常运行,运行过程中有噪声产生,云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

待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后作出处理

我局要求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厂区噪声进行有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下一步,待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出来后,我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待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后作出处理

20

电20180627018

1.反映仁和街道中兴村肠卷厂直接将废弃物排入长江中,冬天的长江上漂浮一层白油,影响环境,整改也不了了之;

2.中兴村2组(斑竹园)有一养鸡场,臭,死鸡直接丢入河中。

人和街道中兴村

水、气

环保局

2018年6月28日我局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肠卷厂和养鸡场分别为:云阳县清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云阳县人和街道千峰村7组王能坤养鸡场。

1.2018年6月28日现场检查时云阳县清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生产。

2. 2018年6月28日现场检查时云阳县人和街道千峰村7组王能坤养鸡场。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建设有1口废水收集池,池内出现有裂痕,经营者将粪水暂存在鸡舍内,准备对其进行修复。鸡场的死鸡采取深埋处理,旁边水沟中未发现死鸡的尸体。

部分属实

1.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先后3次因“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并且超标排放污染物至竹溪河”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我局立案查处,并实施了查封扣押。在2018年1月我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停该公司的报告,在2018年6月3日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关闭云阳县清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云阳府〔2018〕88号),由人和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对该公司的关闭工作。我局已要求云阳县清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在6月30日前将所有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拆除。2017年7月1日,我局再次核实,该公司设备已拆除。

2.我局责令王能坤养鸡场立即处理现养殖的蛋鸡,将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完成或修复后,才能继续进行养殖。

以上两点我局已委托人和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督落实

责令改正

农业执法大队三中队

经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举报称该养殖场臭、死鸡直接丢入河中。其中臭的问题,经核实该场虽然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但无法满足该场生产生活需要。其中死鸡直接丢入河中,经执法人员现场翻看其鸡场深埋死鸡的地方,该场不存在直接丢弃死鸡入河中的现象。

属实

1.养鸡场干粪池和湿粪池建设以及干湿分离机在7月10日前全部完成。

2.养鸡场存量3500只,6月28日出售1200只,6月29日出售1000只,6月30日出售500只,7月1日出售300只,剩余500只。余下的500只鸡已被买家订购,7月10日前运走。

责令整改

人和街道办事处

投诉的中兴村2组肠卷厂(实为莲花社区6组)排放污水污染水体,冬天河面漂层白油,经县环保监察支队、人和街道办事处现场踏勘,在以往生产过程中出现过投诉的有白色油污污染水体现象,但经调查处理,责令停产后,该厂已于2018年4月停产至今,目前厂房已部分垮塌,除冻库以外的生产部分设备已拆除。现在无投诉现象发生。投诉的中兴村2组斑竹园养鸡场(实为千峰村7组)有臭气,死鸡子丢入河中,经县环境监察支队、县畜牧局、人和街道办事处现场踏勘,该养鸡场无投诉的将死鸡丢入河中现象,但确有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破损,有养殖废水排入河中现象。

肠卷厂投诉不属实养鸡场投诉部分属实

肠卷厂问题:一是清芳公司已于2018年4月8日停止生产,后期厂址将迁往利川市;二是接件后街道现场监督其拆除管线和生产机器设备,确保彻底关停,避免恢复生产;三是已督促其将污水处理池中存留的生产废水转运至人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四是生产机器设备已完成撤场;五是由于土地租约尚未到期,经与莲花社区和电力公司协商,保留其无污染物排放的冷库储存设备部分供电,待正式搬迁后全面停电,六是对锅炉主要配件进行拆卸,防止生产。

中兴村养鸡场:一是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未完善前停产整改,将现养殖蛋鸡全部清除,避免产生新的养殖废弃物。原存量3500只,6月28日出售1200只,6月29日出售1000只,6月30日出售500只,7月1日出售300只,7月4日出售500只;现存量为零。二是督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新建65立方米粪污池、干粪池20立方米,购买干湿粪分离机1台,到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扩容新建及设备安装;三是兽医站按照规范化养殖场标准要求,落实专人作技术指导,相关制度已上墙。

责令养鸡场责任人立即整改

21

转2018-0627-002

云阳县县医院、中医院危险废物暂存管理环境不规范,均出现混装、混存、混入生活垃圾中等现象。且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置有电缆沟、雨水检查井等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县城

其他(危险废物)

环保局

(一)云阳县人民医院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对云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混放2.感染性和药物性废物混装3.医疗废物交接未登记4.污泥暂存间不防渗5.污水处理站污泥未消毒。

(二)云阳县中医院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9日对云阳县中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有电缆沟、雨水检查井等设施

属实

(一)云阳县县医院
我局责令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按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分类、交接、贮存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并规范运行记录;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处置合同。
(二)云阳县中医院
我局责令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处置合同;尽快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投入使用。

责令改正

县卫计委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出现混装、混存、混入生活垃圾等现象。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置有电缆沟、雨水检查井等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1.根据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县卫计委随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管理及处置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宣传教育,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2.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制定医疗废物混装、混存整改措施,在原有医疗废物桶旁增设生活废物桶,并有“生活废物”、“医疗废物”明显标识。3.县中医院暂存间整改完成,已封闭电缆沟和雨水检查井,暂存间废水流入旁边的污水井后,再流入医院医疗废水池,集中处理后排放。

责令整改

22

电20180627020

南溪镇扶桥村4组(村办公室500米左右)小型养猪场,主要从事烤酒,酒糟用来喂猪,化粪排放在农田(猪场老板自己家的),影响庄稼种植,且臭味儿大,蚊虫多,对环境有影响(补充自己在该村驻过村,了解到养猪场老板自己也想处理,但是不想掏钱,想政府出钱。)

南溪镇扶桥村

环保局

投诉反映的南溪镇福桥村4组小型养猪场及烤酒(白酒)坊地址位于云阳县南溪镇福桥村4组,经营者为唐青,于2017年10月在此经营。该养猪场属散养户,圈舍面积约25平方米,现存栏量9头,只建有干粪堆积池约5立方米,养殖废水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干粪、废水用于自家农田消纳,现场未见废水外排;烤酒(白酒)坊属家庭式小作坊,间接性生产,经营面积约20平方米,现场未见生产作业。

不属实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严禁废水外排。

责令整改

农委

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名叫唐青的家庭散养户,养殖户在南溪镇福桥村4组,位于畜禽养殖适养区。养殖业主唐青,猪圈栏舍面积25平方米,现养殖有生猪共9头,原有截污管已经损坏,粪水溢出流到田里。因养殖量小,粪便排出量较少,臭味不大。

属实

向业主宣传了相关政策法规,介绍了我县养殖污染治理的主要模式、治理措施;指导养殖业主严格按要求处理好养殖粪污,限期修建贮液池15立方米、还田管网100米、雨污分流沟50米,修复损坏的排污管道,严禁污水乱排,对牲畜粪便日产日清,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控制蚊蝇滋生,消减牲畜养殖异味;向属地政府南溪镇人民政府交办,由属地政府落实专人按要求督促养殖业主限期30日内整改到位,我局将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

责令整改

食药监

南溪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对南溪镇福桥村4组唐青小酒坊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作坊未有取得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条件不符合小作坊登记条件。

由于该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不符合《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南溪镇食药监所已依法对南溪镇福桥村4组唐青小酒坊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对其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责令整改

23

电20180627021

反映云春大酒店左边群楼有一块空地,酒店将杂物堆放在此处,有臭味,影响市容

云阳县双江街道

城管局

6月28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云春酒店杂物、垃圾随意堆放导致。

一是责令云春大酒店立即进行整改,安排工作人员对乱堆放杂物和垃圾进行清理,采取冲洗降尘作业等有效控制扬尘的手段和措施,将空地打扫干净。6月28日已全面清理完毕;二是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严禁此处再堆放杂物和垃圾。

责令整改

24

转2018-0627-003

月光草坪下游的1公里处有一施工场地,在长江边,涉及岸线的1公里。无任何防扬尘措施,且渣土直接倾倒于长江河道内。

青龙街道

气(扬尘)

环保局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工地为:云阳县城一棵树至黄岭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在正常施工,但现场未建设密闭硬质围挡,未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洒水抑尘和冲洗地面、工程渣土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工地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我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向我局报送防尘降尘方案。

立案处罚(拟处罚一万以上十万以下)

城管局

6月28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所反映问题发生在一棵树至黄岭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标段在建工程工地。

一是6月27日该交办件已由县城乡建委立案处理,目前该工地在停工整治中;

二是县城管局也将对此路段增派执法人员,严格巡防,严控类似事件发生。

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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