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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某不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案行政复议决定书(云府复〔2021〕71号)
日期:2021-12-06 字体:【




潘某某不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

信息公开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云府复〔202171号)


申请人某某

被申请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不服信息公开一案2021108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本机关于2021109日予以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12514日和重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下简称“某某公司”)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某某公司开发建设的“桂香名城”项目**号房屋,房屋总价款为384365元,房屋建筑面积111.41平方米。202167日申请人为核实所购房屋项目的相关信息,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申请公开桂香名城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济技术指标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物业管理用房变更为住宅规划变更批准手续7政府信息。被申请人于2021610日签收了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但截至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申请人并未收到被申请人的任何答复文件和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文件。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政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称:经核实,申请人为桂香名城购房业主之一,本机关收悉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针对申请人申请规划设计变更批准文件或规划意见复函、规划变更批准文件、规划验收批准文件、物业管理用房变更为住宅规划变更批准手续等属于本机关内部审批工作流程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未予公开。针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经济技术指标表、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予以公开。针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检索查找,该文件不存在,可能因为申请人所述名称有误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告知。本机关20211020日将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完毕并寄予申请人。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代理人刘某某律师共计填写了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的政府信息内容关于桂香名城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规划设计变更批准文件或规划意见复函、规划变更批准文件、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济技术指标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物业管理用房变更为住宅规划变更批准手续。申请人代理人于202167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等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邮寄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办公室于20216101633签收了该邮件。本行政复议受理后,被申请人于20211022日将予以公开的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给申请人代理人,20211025日上午10:56由申请人代理人律所前台签收。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9份)

4.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5.邮件信封照片及物流详情截图

6.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律师工作证复印件;

7.行政复议答复书

8.邮件照片及物流详情截图;

9.桂香名城一期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桂香名城建设规划用地许可;

11.重庆市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

本机关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是否合法,针对焦点本机关评述如下:

一、被申请人有办理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被申请人系云阳县级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确定信息公开机构,具有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职责。

二、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内容作出处理违反了法律规定,应确认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可采取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申请信息公开以及申请信息公开应具备的内容;申请人采用邮寄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符合法律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处理方式,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的确定规则,即信息公开申请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信息公开不能当场答复的处理期限,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经信息公开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2021610日被申请人收到该申请,应从610日计算办理期限,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依照该条例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进行答复;现被申请人未提供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结果并答复申请人的证据,应认定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该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该行为应确认违法。

三、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已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于20211022日将予以公开的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给申请人代理人20211025上午1056申请人代理人律所前台签收。该信息公开申请职责被申请人已经履行,再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3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作出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

如不服以上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1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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