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阳县文化旅游品牌奖励扶持办法》的草案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县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印发了《云阳县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政策一经出台,有效激发了各旅游市场主体创A升星积极性,全县A级景区、星级饭店分别由2017年的3家、2家增长到2020年的15家、12家。为进一步激发文旅市场品牌创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县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印发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文化旅游品牌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云阳府办规〔2021〕2号),根据有关要求,现对文件内容进行修改,修改第二条“本办法奖励扶持对象指在云阳县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的文化旅游企业”为“本办法奖励扶持对象指在云阳县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
(一)主要内容。《办法》主要包含8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条)。主要是制定依据及奖励扶持对象。第二部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主要是新创建的文化旅游品牌奖励类型及标准、复核合格的文化旅游品牌奖励标准、等级变化的奖励确定方式。第三部分(第六条)。主要是品牌复核相关规定。第四部分(第七条)。主要是成功创建文化旅游品牌企业的扶持内容。第五部分(第八条)。主要是文化旅游品牌申报、评审、公示及资金拨付程序。第六部分(第九条)。主要是品牌公示期间,异议的提出及处理方式。第七部分(第十条、第十一条)。主要是奖励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来源及市级奖励政策执行方式。第八部分(第十二条)。主要是办法执行时间。
(二)核心举措。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大盘强,对国家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文化旅游主题酒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旅游品牌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和年度运行补助,并在文化旅游品牌企业广告宣传、产品推荐、营销活动、行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
(三)适用对象。在云阳县经营的文化旅游企业。
(四)执行标准。
1.新创建成功的文化旅游品牌企业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是新创建成功的国家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新创建成功的国家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新创建成功的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新创建成功的银鼎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是新认定的市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第二至四项奖励不能重复申报和享受。
2.复核合格的文化旅游品牌企业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是复核合格的国家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运行补助资金;二是复核合格的国家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的运行补助资金;三是复核合格的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运行补助资金;四是复核合格的银鼎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运行补助资金。其中,第二至四项奖励不能重复申报和享受。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1.旅游民宿。旅游民宿是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执行标准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2.文化主题旅游酒店。指以某一文化主题为中心思想,在设计、建造、经营管理和服务环节中能够提供独特消费体验的旅游饭店,执行标准参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
3.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一)对奖励扶持对象作了调整。由原来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扩大到所有文化旅游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对奖励补助标准作了调整。一是对新创建国家2A级景区、3A级景区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30万元调整到20万元、40万元。二是取消了对国家二星、三星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及运行补助奖励。三是新增了对旅游民宿、文化主题旅游酒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个文化旅游品牌一次性奖励及运行补助奖励。
(三)对品牌复核工作作了调整。一是复核时间由原来的一年一核调整为两年一核。二是对文化旅游品牌复核要求作了修改。三是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复核内容。
(四)对扶持政策作了调整。取消了将文化旅游品牌企业作为公务用餐、住宿地点的规定。
(五)对申报、评审、公示、资金拨付程序作了调整。一是按照职能将申报机构调整为县文化旅游委。二是对评审程序参照条例规定作了细化明确。三是对公示期限及途径进行了说明四是将奖补资金拨付时间由每年12月调整为次年5月。
(六)对奖励资金来源作了调整。一是将奖励资金来源由原来的县旅游产业发展资金调整为县文旅产业发展资金。二是对市级相关奖励扶持政策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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