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第六次会议172号提案的复函
付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对辖区生态环境管理主力军作用的提案》(第17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境管理能力薄弱
1. 经调查,当前全县42个乡镇(街道)在经济发展板块设置生态环境岗,共配备工作人员102人,目前专职人员占比约40%,基本可保障日常生态环保工作开展。约80%的乡镇(街道)配备2—6名生态环境岗工作人员,人和街道、龙角镇、清水土家族乡等8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人员。全县生态环境岗1人为环境科学专业。
2. 各乡镇(街道)可结合辖区生态环保工作实际、编制空缺情况及岗位需求,向县委编办申报招录计划,申报时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人员招录力度。同时保持生态环保岗位人员稳定,减少人员频繁流动。
3. 我县已将基层环保队伍培训纳入《云阳县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乡村生态人才培育专项行动,聚焦环境监测、生态修复、土壤修复等领域,通过高校委培、一线历练等方式,每年培育管理、执法、监测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50名左右。
二、关于责任落实有差距
1. 我县已将空气质量、河流水质管控等重点工作纳入生态清单并上报“885”工作专班,通过高位统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责任措施落地。
2. 县生态环境局印发《云阳县2026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生态环境工作重点,督促乡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 县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建立分片联系机制,对乡镇(街道)生态环保执法工作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及时解答基层日常监管中的技术难题,提升基层监管实操能力。
三、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点多面广
1. 我县已将畜禽养殖粪污偷排漏排、污水垃圾收集不到位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考核体系,确保乡镇(街道)落实问题整改销号。
2. 县生态环境局在2026年度县内考核指标申报中,对乡镇(街道)“八张报表”考核中涉生态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进一步完善,对主动排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纳入被动发现问题扣分范畴,体现奖优罚劣导向,保障考核结果公正精准。
3. 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排查,推进小型养殖场、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关键农事时段压实镇村网格化管控,严防秸秆露天焚烧;联合市场监管、规资部门常态化摸排砂石、建材、食品加工类小微企业,督促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依法从严查处无证排污、未批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基层环保培训频次和覆盖面,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源现场检查技能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指标与细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落实分片联系和技术咨询服务机制,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与工作质效。
此复函已经吴玉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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