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174号提案的复函
余蜀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提案》(第174号)收悉。经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一地一标三区两城”现代化新云阳建设部署,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类就地处理,适度集中治理与纳管处理”的治理思路,因地制宜选取“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4 种治理路径,积极探索山区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有效破解村庄居住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污水治理难题,整体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92.4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凤鸣镇黎明村“分层截用”获评重庆市潮汐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科学规划体系,污水治理更加有序。按照“覆盖全村、精准到户”要求,完成全县448个涉农村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和4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调查,编制印发《云阳县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一村一策”、集中达标处理和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清单,明确到2025年底前,将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单位)资金支持、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达标处理设施纳入统一运维范畴;到2027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
(二)探索统一运维模式,设施应用更加有效。按照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部署,联合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兴云集团对乡镇运维的29座(含1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摸排调研,先后组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云阳县29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权移交建议方案》,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将29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移交县兴云集团,由县兴云集团统一运行管理。29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于2025年完成了移交,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管理。
(三)建立监督考核体系,污水治理更加有力。一是坚持“智慧化”监控。配合市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字化建设前期现场踏勘,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41个,完成22座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远程监控设备安装,实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整改,全方位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坚持“长效化”管理。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制定《云阳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评价办法》,明确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运维单位等工作职责,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运维责任,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效益充分发挥。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交叉检查,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调研评估50余次,将污水治理不达标问题纳入生态报表考核,不定期通报突出问题。
(四)深化共建共享理念,治水氛围更加浓厚。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进乡村活动,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积分管理,畅通扫码监督、投诉热线等问题反馈渠道,引导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者、管护者,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整村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到户”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广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模式,确保到2027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二是积极包装储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实施存量设施分类整改,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总结推广建设费用合理、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效果稳定的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
此复函已经吴玉武局长审签。请您登录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您的反馈将助力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2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