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171号提案的复函
高晨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喀斯特地貌涉污水企业整治的提案》(第171号)收悉。经与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补偿机制的问题
我县喀斯特地貌区域绝大部分不属于禁养区,目前没有关闭、搬迁或转产的强制性政策,没有专项资金对拆除养殖圈舍进行补偿。但对自愿关闭后新建、搬迁的养殖场,可优先申报云阳县扶持养殖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在现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现代养殖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养殖场贷款贴息等方面均可享受,养殖场与粪污处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而从源头控制水污染。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度的问题
(一)强化污染防治。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云阳县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云阳农发〔2026〕35号),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年出栏40头猪当量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一场一策的闭环整改销号机制,确保污染整治效果,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养殖场(户)2916家(养殖场710家、养殖户2206家),发现问题299家(养殖场283家、养殖户16家)341个(养殖场311个、养殖户30个),属粪污处理63个(养殖场33个,养殖户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属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278个问题正在序时推进。
(二)初步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体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云阳农发〔2026〕35号),对制定粪污利用计划、台账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同时推进数字化管理,指导督促养殖场通过线上应用平台填报粪污利用数据,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确保粪污利用可追溯。
(三)强化涉河隐蔽排污和历史积存污染风险问题排查。县河长办已印发《工作提醒》(云阳河长办白头〔2026〕1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河排污及历史积存污染风险“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水域岸线功能保障、地表及地下隐蔽排污、高风险点位与违法建设等三大类七方面内容,采取属地自查、部门联查与县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3条县级河流及其支流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排查,累计巡查河段300余处,覆盖全县所有重点风险区域。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同步建立问题台账。
三、关于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的问题
我局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宣传阵地,广泛传播生态环保知识。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县农业农村委通过发放张贴环保宣传资料、开展粪污利用培训、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养殖户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以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共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吴玉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登录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您的反馈将助力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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