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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教函〔2024320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0104建议的复函


黄道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议》(第0104号),我委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教委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精神,按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校内优先、安全为重”的总体原则,坚持“应开尽开”,经评估已对112所符合条件的学校面向社会全部开放(未开放学校6所,因学校有在建项目不符合开放条件),并于2023723日在云阳微发布公示了开放时间、开放范围、适宜项目及注意事项等。

一、您关于开放时间的建议,各学校均在门卫室设立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公示牌,明确开放时间、开放范围等信息。

二、您关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各学校安排值日教师和安保人员,认真核实入场人员身份并登记信息,把好入口第一关,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检修设备设施,保障安全。

三、您关于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中明确指出,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要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的原则。《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对于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原则上应实行免费。县教委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在确保公益性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文件。

四、您关于落实配套服务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因此无法提供运动装备租赁服务、食品饮料等零售服务。

五、您建议面向群众开设运动培训课程和健身指导服务,建立会员制度等建议,此项工作涉及课程安排、人员管理、场地维护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可能会与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冲突,因此暂时无法提供此项服务。

六、您关于人员培训管理的建议,目前校园保安招聘、培训、考核等由劳务公司负责完成,学校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学校安稳办定期对派遣的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包括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等,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此复函已经李保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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