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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县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云阳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云普法办白头〔2022〕1号)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累计组织学习140余场次,在县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主体培训班6次。邀请市级宣讲团到云阳县作专题宣讲报告会,组建由全县政法机关、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法律顾问组成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开展“六进”集中宣讲2000余场次、校园专题讲座127场次。编制《云阳县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转化(案)事例汇编》,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提供案例指导。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发布《云阳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1119项、公共服务事项252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288项。全年共接收“12345”热线信息4924件,办结率达98.8%。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驻行政审批单位56个,进驻率达100%,进驻依申请事项1371项,进驻率达92.6%,集中进驻率全市领先。推出94项“一件事”套餐服务,减材料75%、压时限97%。1371项依申请类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受理比例达90%。推广运用“渝快办”掌上办事平台,开通老弱病残孕办事绿色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让群众办成事好办事。设置“跨省通办”和“川渝通办”服务专区,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60笔、“川渝通办”业务3203笔。推行“好差评”改革,全年主动评价数量35万余条,好评率达99.99%。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55项。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共523项。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照后减证”改革,全县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3小时,80%的登记、审批项目实现“只跑一次路、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法律依据、事项类别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累计104个事项实现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全年实现“免交”2.9万余件。全面推广全程说理式包容审慎执法新模式,全年累计免罚2800余起。

三是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标准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自主推出46项改革举措,提出107项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营商环境自评自查自改月”活动,推动各单位改制度、改机制、改效能。设置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岗,处置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3件,自查清理整改营商环境领域问题106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9项。严格落实平等准入,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制度,出台《云阳县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构建市场准入违规问题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追溯整改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个,涉及部门18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59户。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共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1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出台《云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云阳府发〔202212号)《云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争议协调处理办法》(云阳府发〔202219号)等多项制度,构建党内规范性文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1+5”工作机制。制定《云阳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云阳府发〔202146号),全年审查18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7件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25条;累计对47件重大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

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出台《云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管理办法》(云阳府发〔2022〕12号),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范围、标准、程序、内容以及报告的运用。组织开展《云阳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云阳府发〔2010〕51号)后评估工作,并对外公布评估报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发布2022年度云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程督导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明确专人在集体决策前对决策事项资料完备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合法性审查建议16条,未出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

二是着力提升决策质量。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渠道听取意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论证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共审议通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件,在制定过程中均充分征求意见和论证审查,其中《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全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的通知》(云阳府规〔2022〕2号)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开展了专家评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印发《云阳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云委法办〔2022〕10号)、《云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云阳司发〔2021〕8号)、《云阳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云阳府办发〔2022〕106号)、《云阳县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云委法办〔2022〕12号)等15个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推动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发《云阳县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云阳府办发〔2022〕62号)、《云阳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定权责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2〕53号)等制度文件,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套机制管运行”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模式,细化7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乡镇(街道)“法定+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推动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创新探索“专业化+网格化”社会监督员模式,印发《云阳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云阳府办发〔2022〕90号)、《云阳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云阳府办发〔2022〕90号),聘用1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43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云阳县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云阳府办发〔2022〕54号),规范行政执法辅助行为。创新“自查自评+集中抽查+交叉评查”的执法案件评查方式,全年累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00余件,制发通报1期、工作提醒14期。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500余件,推动“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云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两个应急预案,形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云阳县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办法》和《云阳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流程》,明确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间、内容、流程,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

二是强化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处置能力。印发《云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办法》,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清查数据1073条、调查数据3049条。举办复盘“9·1”洪灾桌面推演暨灾害防御工作会,提升各部门在暴雨洪涝抢险过程中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印发调解指导性文件3个,充分发挥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诉调、警调、访调对接调解室作用,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0020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中心,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审结61件,其中直接纠错7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件,承办重庆市2022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承接以乡镇(街道)、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1件,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5件,结案110件,全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败诉率为4%,较去年同期下降19%。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9件,全年办理政协提案26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成效的满意和基本满意度达100%。全年办理司法建议9件,检察建议13件,按期办复率达100%,无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的情况发生。加强行政监督,注重对权力集中部门的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定期轮岗,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内部流程,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公开县政府公文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发布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信息4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0条,动态类信息753条,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减税降费等重大民生信息1565条,其他领域信息125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按期办复率达100%。

三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县府办工作通知〔2017〕48号),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达100%。不断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大涉及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完成全部清欠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以华为云阳基地政务云平台、云阳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云阳县信用信息平台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支撑,实现全县32个部门71套自建非涉密系统同上“一朵云”的云化部署;全力推动数据“聚通用”,同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对接《川渝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加强市级数据回传沉淀,梳理形成9000余条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汇聚数据资源约1.5亿条,为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数字化治理实践提供数据资源支撑。

二是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搭建并发布“云上营商”数字化治理平台;围绕“不动产交易+水电气过户”应用场景,打造“到云阳只办一件事”典型案例;围绕助企纾困,打造“云上营商·政策通”小程序,为10余万企业和212条政策画像,收纳政策355条,为29600家市场主体匹配推送政策,兑现暖心惠企政策5.2亿元,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获市政府常务会一致肯定;围绕“人、地、钱、权”四个维度启动开展“三农”信用体系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治理,在全市试点建设“双碳”常态化监管平台。

三是提升“互联网+监管”质量。认领“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1324项,认领率达98.96%,居全市第1。编制、审核检查实施清单1344件,编制率达100%,居全市第1。成功上报执法监管数据30648条,覆盖事项833项,上报覆盖率达61.66%,居全市第3。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明厨亮灶、电梯、药房等场所和场景的运用,实现多场所、多场景智慧监管。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印发《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云阳委发〔2022〕15号)、《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阳府发〔2022〕10号)并进行任务分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印发《云阳县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云委法办〔2022〕4号),组织开展法治督察2次,印发督察通报2期、工作提醒16期。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价,通过建立一个评估专班,设置一套评价指标,设定单项指标评定“四类标准”,全面开展2021年度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估工作。印发《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试点设立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的工作方案》(云委法办〔2022〕22号),全面加强基层法治监督工作。常态化推进述法工作,全年在县委常委会会议、法治建设等重要会议上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现场述法3次,涉及16个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书面述法44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高位调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行月调度、季盘点、半年一次推进会工作模式,组建1个创建工作专班,3个工作小组,开展1次专项督察,印发《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云委法办〔2022〕9号),强化示范创建舆论宣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培训联动,线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线上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主题培训班,200余名县级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依托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平台,组织开展全县各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阐释。县委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进行深入解读,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20余次。

(二)专题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分别听取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汇报,并做出批示。针对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74条整改措施,确保认领的2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督促责任落实。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云委法办〔2022〕3号)、《云阳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云委法〔2022〕4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工作通知〔2022〕47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发〔2022〕9号)等,组织5个督察组对38个县级部门和10个乡镇(街道)开展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以及重点工作实地督察。严格开展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工作,扣分涉及24个乡镇(街道)、26个部门(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二是面对良法善治新要求,法治基层基础还显薄弱,短板仍然存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在实践转化上下功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和实践指导工作,全力提升法治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对标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平衡发展。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县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建设,消除阻碍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障碍。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期督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落地落实。

三是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创建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提升。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以及市县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基础。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助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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