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泉镇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鱼泉府发〔2023〕49号
各村(社区)、机关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
《鱼泉镇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云阳县鱼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鱼泉镇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县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事故高发,被纳入“市级问题整改清单库”。为确保问题整改高效闭环落实,有效预防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鱼泉镇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落实“三限、三管、三查”和“五个一”工作措施(即:限售、限速、限载,管车、管人、管行,查改装、查超员、查占道;引导检测机构增设一批三轮车检测线,警示教育一批电动车驾驶人,报废一批改拼装电动车,查处一批电动车违法行为,办理一批电动车安全管理编号),规范低速电动车运行行为,使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载人率不超过20%、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鱼泉镇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作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仲全 副镇长
副组长:杨渝鱼 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吴 浪 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建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钱 毅 沙市派出所所长
成 员:应急办、社事办、经发办、规建办、沙市派出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副镇长黄仲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综合治理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评估工作。设置联络员一名,为应急办工作人员向伟(联系电话:15315051984)。
三、工作重点
二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本
人、靠右行;
二轮电动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三轮载货电动车:有牌照、戴头盔、只装货、不搭人;
电动四轮车:有牌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8月28日):全面收集镇内二三四轮电动车底数。
(二)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为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执法整治阶段(8月25日至9月30日):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警告、教育学习、行政处罚、拖移暂扣车辆、强制报废手段,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力提升电动车守法率,规范通行秩序。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30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整治措施,固化机制,做到长效常治。
五、工作措施
(一)摸准存量,掌握增量。
一是督促低速电动车经销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同时做好销售情况登记。
二是将县交巡警大队分发的我县登记上户的电动车基础信息,建立相关台账,做好日常管理。
三是整合摸排力量,以“最小作战单元”托底,发动行政村、社区、小组,对管辖范围内无号牌的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基本情况(含车主或者驾驶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每月定期向经销商收集低速电动车销售情况,并建立工作台帐。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1.镇应急办负责,组织举行鱼泉镇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综合治理启动活动,邀请工作小组成员科室,电动车销售、维修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代表参加,提高群众知晓率,凝聚广泛共识,
激发参与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劝导站固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镇应急办、社事办负责,指导我镇学校,集中开展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早会、班级家长微信群等方式,以“小手牵大手”广泛宣传乘坐电动车的危害,倡导家长不用电动车接送学生,学生不乘坐二三四轮电动车。
3.镇应急办负责,一是围绕宣传主题制作并悬挂 5 条以上宣传横幅标语。二是镇与村社、村社与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建立微信群,推送《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倡议书》,不定期提醒驾驶人“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三是建立常态化劝导帮教机制,依托劝导站、村委会等场地,设置 1个以上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整治点,发放学习资料,保证违法人能够学习20分钟以上,实行首违学法免罚,多违学法受罚,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安全驾驶行为。
4.其他成员科室、村(社区),根据职能职责,在各自领域开展全方位的电动车违规违法宣传教育,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行。
1.强化勤务安排。
根据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出行规律,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做好勤务安排、执法整治等工作。综合治理期间,镇应急办每周星期五 17:00前,向“县整治办”报送下周勤务。
2.强化源头治理。
(1)社事办、应急办:一是在辖区学校全面启动“家校警”护学模式。二是督促学校将校园交通安全劝导站延伸到“校门至学生集中过马路、集中上下车路段”,不准学生乘坐超员电动车、不准学生乘坐三轮电动车,劝阻学生家长用低速电动车违法接送学生。
(2)应急办:一是深入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改拼装机动车。二是深入学生集中放假的学校周边,查处低速电动
车非法客运违法行为,合理调配涉学生客运运力。
(3)经发办、应急办:一是深入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对低速电动车经营单位数量进行摸底排查。二是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经销商不做虚假宣传,对新购买电动车人员发放《低速电动车安全运行倡议书》。
(4)规建办:一是合理规划、设置电动车停车泊位。二是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安排专人到学校附近整治电动车占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
(5)应急办、经发办:一是规范登记管理。针对有产品目录公告的所有低速电动车(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开展登记上牌,并取得相关驾驶资格后才能上路行驶。二是强化源头隐患治理。配合经济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查超标生产、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和非法拼装、改装企业等,确保生产、销售合规产品。
(6)应急办:一是在前期摸排掌握台账数据基础上,按照本地牌照、外地牌照、无牌无证三个类别,进行梳理汇总、数据消重,分类建立台账,并全数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实施“红黄绿”赋色管理,即无牌无证赋予红色,特别关注、严查严处,外地牌照赋予黄色,严辨真假、重点关注,本地牌照赋予绿色,加强关注、常态管理。二是各村按照村民自治相关规定,为不能在车管所上牌的“无牌无证”低速电动车办理“村社电动车安全管理编号”,对保有量相对较大的村社,要纳入重点监管视线,实施差异化管理。
3.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构建立体防控。针对赶集日、农村红白喜事、季节变换群众外出劳作、节假日郊游旅游踏青访友等重点时段,弹性安排勤务,每周开展2至3次集中检查。
二是加强巡逻查处。在连接学校、场镇的重要路段设置不少于2条必巡线和2个整治点,开展2—4小时的执勤查处,并确保每日至少有1条必巡线和1个整治点勤务提前到早上7时30 分以前上岗。
三是落实高峰值守。执法工作人员要在早晚出行高峰期间积极开展交通违法劝导,要针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面查处工作。
4.强化综合整治。
配合“县整治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驻乡进村”集中专
项整治,召开片区联席会、村社干部会,开展片区交安行动,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镇应急办每周组织其他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六、常治长效
(一)建立常态化劝导帮教机制。一是依托劝导站、村委会
等场地,设置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整治点,实行首违学法免
罚,多违学法受罚,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安全驾驶行为。二是推行
“家校警”护学岗模式,在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组织学生家长轮流到学校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电动车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行路警路员网格化管理机制。为全面做实电动车日
常管理工作,构建立体防控,在农村实行一镇一警、一警多员的勤务模式,融合应急、道安、派出所力量,深化协同共治,全方位织密电动车安全运行“路面查缉网”。
(三)多跨协同电动车治理“一件事”。从满足群众需求角
度出发,结合数字系统建设,研发低速电动车管理“一件事”场
景,以问题为导向,拆解低速电动车管理任务、确定职能职责、
建立数据需求、确定数据集成,实现低速电动车源头监管、行停
监管、信息推送等多种智能交通服务,提升路面秩序和交通安全性。
(四)持续深化销售源头监管机制。加强低速电动车销售、改拼装环节执法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经销商、维修企业,禁止其对低速电动车“不上牌、不要证、乱停放、不处罚”等虚假宣传,禁止隐患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
(五)遵守低速电动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由“县整治办”牵头,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云阳县电动车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云阳县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确保我镇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六)开展常态化整治。一是应急办每天在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落实“护学岗”和早晚出行高峰勤务,维护、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二是配合公巡中队、派出所组建执法小分队,每日定点在城镇道路、国省县道、乡村道路开展不少于两小时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机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度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进入市级“示范案例库”。整治期间发生影响恶劣的案事件、影响整改验收和进入市级“示范案例库”的,将启动“典型问题复盘”,严格倒查责任。
(二)规范执勤执法。各参勤人员既要严格依法执法执勤,
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讲究执法方式,最大限
度追求执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理情相统一。严禁暴
力执法、过激执法、过度执法,严禁随意呵斥、调侃当事人。执 法过程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不间断摄录,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
查、全程可回溯,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涉警舆情。
附件:1.致农村地区电动车驾驶人及广大群众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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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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