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专项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溪府发〔2026〕4号
各村(社区):
为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与安全生产红线,切实加强我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现将《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与安全生产红线,切实加强我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常态化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同步排查粪污污染隐患与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建立问题销号台账进行闭环整治。巡查覆盖率确保达到100%,问题整改完成率不低于98%,重大隐患整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专项巡查组。
组 长:杨小福 南溪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小松 南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李 君 南溪镇副镇长
刘 莉 南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 灿 南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和平 南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小林 南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专项巡查组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李君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专项巡查工作,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承担现场巡查、隐患排查、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管控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粪污收集池、沉淀池、氧化塘等设施的完好性、运行状态,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明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化养殖场需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固液分离设备、沼气池等设施,散户需设置密闭式粪污储存池(容量不低于30天养殖产生量)。
要督促养殖业主落实“三改两分一利用”要求(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排放为有限排放、改粗放养殖为精细养殖,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
(二)有限空间安全管控
各村(社区)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巡查,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有限空间安全宣传培训。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排查辖区内养殖场有限空间场所,重点辨识缺氧、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等风险,对高风险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含“有限空间危险,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等字样)。
要督促养殖业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配备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救生绳、呼吸器等应急装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台账规范化管理
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包含:养殖品种及规模、每日粪污产生量、处理方式(还田/制肥/沼气等)、去向记录(还田地块位置/收购企业信息)、处理设施维护记录等,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数据更新。
有限空间台账包含:场所名称(沼气池/化粪池/密闭储粪池等)、位置、容积、风险等级、负责人、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应急装备配置等信息,实行“一场所一台账”动态管理。
四、监管机制
(一)分级巡查制度
村(社区)级巡查: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负责人,组织人员每周开展1次日常巡查,重点排查粪污直排、设施闲置、安全警示缺失等问题。
镇级专项巡查:巡查工作组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专项巡查,每月度对养殖场进行抽查。
联合督查:每半年联合环保、综合执法等岗位开展 1 次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二)群众举报机制
1.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55753001
线下举报:南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南溪镇政府办公楼203室)、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2.受理范围
畜禽养殖粪污直排、偷排、乱排至农田、河道、林地等区域;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违规操作;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配备应急装备;养殖业主伪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隐瞒违法事实;其他涉嫌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3.举报信息要求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包括:违法主体名称(或养殖场户位置)、具体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关照片 / 视频等佐证材料,鼓励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同样受理,但不影响核查处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向被举报对象及无关人员泄露,违者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明纸,普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举报渠道。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及养殖业主的环保责任,倡导“绿色养殖、安全养殖”理念。
二是信用约束管理。建立养殖业主环保信用档案,将粪污处理情况、安全作业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记录等纳入信用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失信四个等级,每年度更新一次。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项目申报、取消补贴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对优秀主体,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村(社区)要督促养殖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抓实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从严执法处置。对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对粪污直排、偷排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为,依法移送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1.云阳县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巡查台账
2.云阳县南溪镇农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巡查台账
3.南溪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巡查分组及责任片区
南溪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6年3月4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