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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坝镇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室(所、站、中心、大队):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农坝镇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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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坝镇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镇遭受了洪涝自然灾害,造成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为切实做好我镇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以下简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一般损坏住房修复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于2022年春节前能搬入新居。按照《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云阳应急发〔2020〕28号)、《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倒损住房相关工作的通知》(云阳应急发〔2021〕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生产自救”的方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力争于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倒损和一般损坏住房情况的统计、核定

    一次灾害发生时,镇村(社区)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查看本辖区内所有倒损住房和一般损坏住房情况,摸清底数,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因灾倒损和一般损坏住房情况。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完成核定工作,摸清灾害损失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因灾倒损和一般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三、倒损住房重建和一般损坏住房修复补助对象的确定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确定程序为:   

(一)本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住房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小组提名。

(二)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住房受损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三)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审核。

(四)镇级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镇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镇应急办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受损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应急部门。

 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一般损坏住房修复补助资金发放的组织实施

(一)确定补助标准。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今年,全镇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二)整合各方资源。要结合我镇实际,明确补助范围、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倒损住房重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

(三)档案资料整理。按照倒损住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同时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重建工程竣工后,无论是集中重建点,还是分散重建点,都要设置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识牌(应急安居工程),由县应急局分年度统一编号,统一制作发放。各村(社区)在倒损住房重建和一般损坏住房修复完成之后,完善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交镇应急办一份。

(四)发放补助资金。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一般损坏住房修复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补助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后,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发放。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数额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有条件的地方,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高效。

五、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镇应急办、财政办要指导村(社区)做好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定期报送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做好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余游海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叶宗建同志任副组长,镇应急办、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组织实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镇政府为强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负责人与恢复重建户主签订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三)检查督办。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恢复重建工作,镇政府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各村(社区)督促指导恢复重建工作,确保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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