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坝府发〔2019〕44号
农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坝镇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镇属单位,机关各室、所、站、中心、大队:
《农坝镇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农坝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制度安排,是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互联网+”推进服务公开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等“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的公开,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和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抓好“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党政办、公共服务中心。
2.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
(2)各村(社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扶贫办。
2.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办二次回访反馈问题整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环保办。
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2)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
(2)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6.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1)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7.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2)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3)推进食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应急办。
8.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财政办。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经发办、规划建设环保办。
10.河长制、生态环保、农业生产等方面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
11.人事任免、岗位变化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群办。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1.强化政策解读。各室、所、站、中心、大队在发布政策与标准栏目信息时,要及时与县直属部门或单位联系,及时将本单位领域内的政策内容和解读文本及时上传至相应栏目。
2.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对突发事件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负责处置的相关负责人和单位要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帖件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责任单位:机关各室、所、站、中心、大队。
(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五)着力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运行机制,加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到“五统一”。
1.统一村务公开栏。各村要按照公开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固定宣传版面不超过总面积70%的要求建设。
2.统一村务公开时间。各村村务公开栏要做到每月更新一次。
3.统一村务公开方式。各村可通过固定公开栏、广播、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统一村务公开内容。各村居要将有关的上级政策及政策解释、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事项清单、月度与年度财务收支以及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及按节点完成情况、惠农资金发放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补偿等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5.统一村务公开资料留存。为规范村务公开,便于群体监督和上级督查,对日常已经公开或已形成的纸质资料,要及时归档,按年按类装订成册,方便公众事后查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党群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同时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1次。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由党政办按要求收集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各科室、所、站、中心、大队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各村(社区)村务信息由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村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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