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鹿乡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洞鹿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切实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阳委政法发〔2025〕2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在全乡范围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协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春季高发的特点,强化动态排查,加大随访力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和肇事肇祸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台账,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病情复发,有肇事肇祸风险的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5月31日前,全乡报告患病率不低于5‰,并持续提升,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面访率、体检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全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零发生。
三、重点措施
(一)深入筛查发现疑似患者。乡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要充分整合网格员、村社干部、基层精防人员等多方力量,开展一次专项筛查,提高报告患病率。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居民的政策宣传,结合,“一标三实”网格走访、矛盾排查,筛查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二)提高在册患者管理水平。乡综合管理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风险研判会议,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患者管理和风险情况。2月底前,乡综合管理小组组织村(社区)对所有在册患者开展一次集中随访,按规定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等级评估。对管理过程存在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县肇事肇祸管理办公室。
(三)全面落实患者监护责任。2月底前,各村(社区)结合集中随访,全面梳理患者监护情况,确保监护责任履行到位。对无监护、弱监护患者要及时临时指定、补强监护人,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费用。无法指定监护人的,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
(四)确保患者治疗服药到位。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在随访中要深入细致了解患者居家服药情况,及时发现患者不按医嘱服药、间断服药、不服药等异常情况,报乡综合管理小组逐一研究。采用送药上门、加强监护、督促患者按时服药等措施,确保患者规律服药且病情持续稳定。对不能保证服药或拒绝服药的患者,整合各方救助政策筹集资金,推荐使用长效针剂控制病情,对精神疾病症状明显的,及时送医治疗。
(五)持续加强救治救助工作。民生服务、平安法治板块相关人员要按照职责推动落实医疗保险、救助帮扶、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2月底前,乡综合管理小组要摸清辖区全部在册患者医保办理、特病办理、残疾证办理、以奖代补等情况,符合医保特病、精神残疾证等办理要求的,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要尽量动员和协助患者或监护人办理。
(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乡综合管理小组要建立最小应急处置单元,每年上、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3月31日前,乡综合管理小组要组织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开展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患者肇事肇祸征兆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对工作忠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红狮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风险叠加。
(七)严格落实处置报送要求。未经案件调查和司法鉴定不得主观“(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表述上报案(事)件情况。对已确认在册的患者可以注明系在册患者,但需明确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尚待调查鉴定。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的,要依据权威信息、采用权威渠道、经过严格审批,做好准确适度引导,切实防止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未经鉴定确认,严禁使用“精神病人”等类似表述对外回应。
四、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板块。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监护人申请以奖代补政策,督促以奖代补对象履行监护责任;参与乡内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排查工作;协助患者监护人及相关部门将有潜在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送医治疗;
(二)民生服务板块。卫生教育岗负责联系云阳县精卫院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同时,负责联系洞鹿卫生院对家属开展健康指导。民政事务岗牵头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
(三)红狮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乡综合管理小组开展随访,协助查找失访(流动)患者信息。
(四)综合管理小组。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药等实际问题。
(五)村(社区)关爱帮扶(联合)小组。依托网格开展失访患者清查,不服药患者、患者监护情况、流动暂住患者情况、非在管患者情况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联合随访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服药、监护等情况。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领导、卫健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工作原则,乡综合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专项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工作,切实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或引起舆情炒作的,将予以倒查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从2月开始,每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行动结束后,报送专项行动总结。紧急、重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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