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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日期:2020-07-25 字体:【

               中共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至10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0年5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

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责任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了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5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召开意见反馈会后,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及时以党委文件(云住建党委发〔2020〕10号),向各科室、单位下发了县纪委常委李旭华同志、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云泽同志在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委见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在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5月26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委和班子成员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目标及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了彻底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泽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何学翔同志,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毅同志,党委委员、副主任于平同志任,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长余翔同志、副主任陈寅明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科室、直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学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刘泽江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7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包括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单位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经过共同努力,7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提出的问题对县住房城乡建委职工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在干部职工当中产生了积极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问题整改工作。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不断深化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切实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营造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

1.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2.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3. 关于“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差距,意识形态“三必述”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网络舆情等研判分析、追踪管控少”的整改情况

4.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未完全按相关规定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整改情况

5. 关于“党委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领导乏力,指导时间少”的整改情况

6. 关于“组织生活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7.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8. 关于“办文办公不严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9. 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力”的整改情况

10. 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1.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2. 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3. 关于“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4. 关于“脱贫攻坚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中共云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没有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议事程序不规范。如:2016年2月2日党委会研究人员调整、规建所费用和机关伙食团补助等重要事项时只有结论性意见;2018年11月14日和2019年7月23日党委会研究重大项目建设时,无过程表态;2017年12月19日党委会研究项目建设只有结论,无班子成员发言,无“一把手”末位表态。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班子成员规范议事意识和能力。将“三重一大”等党委重要议事规则纳入党委会或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学深学实学透。围绕委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确保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符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更加注重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坚持举一反三,由办公室负责梳理,按照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将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化,并及时张贴上墙,促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

(三)规范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落实专人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按照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的要求,完整、客观、实事求是地记载会议情况,反映会议全部内容和全过程。分管领导要定期检查,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做好对会议记录的保存,为日后查考提供真实的原始凭据。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重新制定并于2020年6月10日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了“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再次明确了党委会的过程决策流程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将重新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张贴政务公示栏的同时要求办公室做好各项会议记录的原始记载,为促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

附件2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中心组理论学习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2016年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学习2017年有8次、2018年有5次无交流发言。二是下属党支部学习传达不及时不深入,以念原文,读通稿为主,没有针对性开展讨论和交流发言。2019年5月监察大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未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5月10日质监站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只有学习标题,无学习内容。

二、整改措施

(一)抓实整改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委的党建工作方案制定和完善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会加强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内容的学习、培训。

(二)加强学习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委制定的工作计划,突出主题,聚焦重点,按计划序时推进,常抓常学,做到学习有记录、开会有发言、学习有成效。

(二)强化自我监督

办公室要对各党支部的十九大系列专题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整改处理。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各党支部制动并完善了2020年下半年党建工作工作计划,并结合每月主题党日、党课以及党员大会等载体,有序的开展了一系列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做到了学习有记录、开会有发言、学习有成效。

二是办公室对各下属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记录等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全面提高学习质量。

附件3

关于“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差距,意识形态“三必述”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网络舆情等研判分析、追踪管控少”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按规定,机关单位2017年应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2018年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但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2017年、2018年均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规定,县管领导干部班子及个人述职时必述意识形态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2017年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和6名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均未述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2名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中未述意识形态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必述”的要求,与各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有所体现。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于2020年7月6日的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了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研判工作,并通过了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和舆情研判工作制度,为党委以后的意识形态和舆情研判制定了一个工作开展方向。

二是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与各下属党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班子成员在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中均详述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5个下属党支部分别向党委报告了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附件4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未完全按相关规定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党委执行纪律处分不到位,对任职年限审核把关不严。某中层干部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后再任中层副职,违反留党察看期满后2年内不得让其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规定;某干部2017年9月参公,同年11月任中层干部,违反科员任职三年才能提拔的规定。二是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巡察发现,2016—2019年期间有10名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存在任用推荐表、考察表无呈报单位、分管领导、党委意见,盖章不全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审核任职年限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人事科要协助党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出具廉政意见,把好考察监督责任关。

(二)完善选拔任用程序。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干部的责任科室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在2020年7月6日的党委会上学习了《公务员法》第六章关于职务职级晋升的相关条例,从理论到实践,学懂弄通选人用人、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

二是严把用人观,对历年来干部提拔任用的程序进行了筛查,确保每一个干部的推荐、考察、提拔、任用都是符合规章制度的,也保证了干部任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5

关于“党委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领导乏力,指导时间少”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质监站支部2017年12月以来、安管站支部2019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上党课等重要活动时,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均未派人实地指导。二是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导致个别支部存在记录不规范、党日活动单一、组织活动不经常开展等问题。如县住房城乡建委机关支部2016年未召开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栖霞规建所支部2016年以来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上党课。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生活指导

各党支部制定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序时开展党组织生活,并在重要的党组织生活召开之前,例如每年1次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或者每季度1次的党员大会等,均需提前报请党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委派党建指导员到各党支部指导开展党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水平。

(二)强化督查落实

每年参加至少1次以上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每年有计划的对各党支部开展1次党建工作督查,查问题,找差距,不断改进和提升党建工作业务水平。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各党支部分别制定了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序时开展了一系列的党组织生活,并在开展重要党组织生活前均提前邀请了党委成员或者分管领导到单位指导开展党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每年安排下属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务干部参加全县党建知识专题培训班,从根本上提高党建业务理论水平,更好的应用于日常工作中去。

附件6

关于“组织生活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党委对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开展不规范。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仅有副书记对书记、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批评。二是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存在弱化、虚化、空心化问题。安管站支部2017年12月成立至今尚无党支部书记;因扶贫驻村和县住房城乡建委抽借,双江、江口等6个规建所党支部26名党员中有19名党员被抽借,党员抽借占比达73%,但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导致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三是下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凤鸣规建所支部2016年组织生活会党员未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未上党课;监察大队支部2016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无批评和自我批评,2016年只召开了1次党员大会,2017年未开党员大会,2016年全年未上党课,2017年只上了1次党课。

二、整改措施

(一)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开展

在每年的常规或者业务性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带头揭短亮丑,带头接受监督,各班子成员之间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抓住要害,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用事例、带辣味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须提不得少于2条的意见建议。

(二)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

对已调整工作岗位的村镇规建所党员干部在2020年6月份之前按照岗位所在党支部调整到位。

(三)督促落实党组织生活

机关办公室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定期的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的进行,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于5月26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做到会前有准备、有计划,有目标,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事例、有深度、有辣味,全面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制度。

二是在3月份的村镇规建所机构改革进行的同时,安管站党支部完成了党支部书记谭健同志的选拔、任命,各村镇规建所的党员同志党组织关系按照党委确定的工作岗位所在党支部进行调整转接到位。

附件7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扩大范围发放公务通讯费补贴。按照云阳财预〔2017〕50号文件规定,公务通讯费补贴执行范围为党政机关、参公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2017年8月—2019年9月超范围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发放了公务通讯费补贴23.26万元(已清退)。二是党委对下属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监督管理不严。招标办2016年1月—2017年4月为职工缴纳医保个人负担部分0.46万元(已清退);监察大队违反云人社发〔2015〕87号文件相关规定,于2018年3月22日给某临聘人员多发放产假期间待遇0.66万元(已清退);按照云阳财预〔2018〕66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机关单位特殊岗位值班补助,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2018年7月1日至16日违规发放加班费0.184万元,其中涉及正式职工4人共0.084万元,临聘人员8人共0.1万元(已清退)。

二、整改措施

(一)规范津贴发放

一是严格按相关政策和文件执行发放公务通讯费补贴,及时清退违规扩大范围发放的公务通讯费补贴,并全部上缴。

二是以此为戒,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对存在的财务工作漏洞及时进行清查,确保财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杜绝类似违规发放事件再次发生。

(二)严格对八项规定的执行

一是及时纠正清退招标中心(原招标办)为职工缴纳医保个人负担部分的违规发放,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二是及时纠正清退城建执法支队(原城建监察大队)产假期间待遇和加班费的违规多发放,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盖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守党的纪律,坚决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由党委牵头开展每年至少1次的对全委系统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的自查,及时纠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规问题。

(四)加强宣传学习

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对涉及追回费用的干部职工,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意识,筑牢红线意识。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按照云阳财预【2017】50号文件规定,县住房城乡建委已将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超范围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临聘人员发放了公务通讯费补贴23.26万元于2020年4月10日清退并上缴了县纪委账户。

二是招标中心(原招标办)为职工缴纳医保个人负担部分的违规发放、建执法支队(原城建监察大队)产假期间待遇和加班费的违规发放已于2020年4月份清退并上缴了县纪委账户。

三是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规划财务科以及下属单位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把纪律红线意识规范到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附件8

关于“办文办公不严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办文不切合实际,应付了事。县住房城乡建委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报告与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报告相似度达70%;安管站将党员干部亲属基本情况公示表写成了“云阳县安管站党员干部及情书基本情况公示表”;二是重要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2017年中心组学习总结工作中提到“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目前已经学习6次”,2017年领导班子集体述职报告中提到“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40余次”,经核实2017年中心组学习只有14次。监察大队2017年10月、2019年4月支部会议记录一个会议内容出现两个会议时间。

二、整改措施

(一)规范文件的办理流程

一是规范日常性文件的起草、签发。 严把政策关和质量关。各科室、单位撰写的文件必须符合市、县的方针政策,不能出现与本委其他文件内容相抵触或内容大部分雷同的现象。坚持不合格的文稿不出科室,不合格的公文不出单位。

二是涉及上报县级层面的重要性文件,例如党委工作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等由委办公室统一对文件的内容、格式做最终的签发前审查,保证文件办理的严谨。

(二)加强对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

一是主办科室或单位应将重要文件初稿先送办公室文书进行文件格式审核,再由办公室主任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如需做较大改动的,办公室与主办科室协商或提出修改意见,由主办科室修改。改动较大的文稿,由主办科室清稿后,再送办公室,杜绝形式主义。

二是对已确认以往建委行文的重要性文稿,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确保本单位文件审核的严肃性。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规范公文起草,组织办公室及科室、下属单位人员重新学习了《机关公文拟办规定》,明确公文从起草到发布的流程合法合规。

二是召开了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落实专人加强对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文件内容的准确和规范,从根本上把关重要文件的审核

 附件9

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未做到全覆盖。经巡察了解,2017年无主要领导与副职的谈话记录。二是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案件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剖析,未用2018年11月以来5名干部受处理的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

二、整改措施

(一)落实廉党风廉政谈话全覆盖

每年开展至少1次党风廉政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务必做到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要经常性、常态化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干部职工分忧解难,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做好谈话内容的记录和归档。

(二)深化对身边典型事例的剖析

由派驻纪检组牵头,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或者每年的“以案四说”等不同的廉政学习活动上对本单位审结的4个违纪案件进行全面通报学习,强化典型案例的学习,上好廉政党课,以案明纪。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党风廉政谈话,其中: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谈话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剖析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重要环节,有针对性抓好监督;带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家风建设。

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谈话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队伍;针对各科室(站、所、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做好预防措施,常督促常检查常提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科室(站、所、队)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谈话要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认真履职,完成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是住房和城乡建委计划于2020年国庆前夕召开一次关于本单位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

附件10

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党委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县住房城乡建委2016年至2018年有34.46万元的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且年初未编报采购预算;监察大队2017年6月13日、14日采购执法记录仪1.0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二是7次大额支出发票无附件、无合同等明细资料。如县住房城乡建委机关2016年6月屋顶整漏项目7.8万元,无工程预算或清单计价,无验收资料、合同无乙方代表签字;检测所2017年12月装修1.87万元无结算、无验收资料及合同。三是党委督促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不到位。县住房城乡建委2016年—2018年购置固定资产8.65万元,招标办2018年8月、12月购置办公设备1.31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四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县住房城乡建委2017年12月将伴江公园公厕改造项目资金14.69万元拨付到个人账户,且无授权委托。县住房城乡建委2016年—2017年部分公务接待费、油料发票、公务车维修发票的付款单位为“单位”或者“个人”,无具体单位名称的金额共5.8万元。县住房城乡建委2017年10月在云阳县盘龙狮子岩景观工程拨付中未按审定结算造价,而是按施工单位报审结算造价支付,导致多支付工程款(巡察过程中已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规章和流程,所有政府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是所有采购的物资或项目必须由涉及的科室或单位在年初的预算申报中申报。因特殊原因没在预算支出范围内的所有采购支出,需由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送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规划财务科追加资金预算指标。

(二)规范档案的完整性

由工程管理办公室和规划财务科牵头对工程建设档案和财务结算票据等软件资料合规性进行全覆盖的自查,做到工程档案资料、验收资料、结算清单、票据、合同等文件资料规范清晰。

(三) 强化党委监督机制

一是凡是涉及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登记等重大事宜,均需严格按照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并对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二是机关及下属单位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必须登记入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由规划财务科至少对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各科室、直属单位自觉地对所有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四)规范财务管理审核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财务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由县里组织的财务人员工作培训,确保财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杜绝类似违规发放事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组织科室、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管理办法》,要求以后所有的政府采购的物资或项目必须由涉及的科室或单位在年初的预算申报中申报

二是由工程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工程建设档案和财务结算票据等软件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了工程档案的规范和清晰。

三是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党委重新制定并于2020年6月10日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了“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登记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要求规划财务科在下半年对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是要求规划财务科以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按要求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通过集中学习或者自学等不同的学习方式,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规范的开展财务工作。

 附件11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大额资金拨付要件不齐,领导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6月23日签订的云阳县人和县住房城乡建委立新社区人和小学旁等两处污水管道工程和2016年6月24日签订的云阳县永盛修理厂外侧人行道改造工程的结算报告及结算审定签署表无审查单位签字盖章,无增加工程量合同,违规拨完工程合同款及增加工程款。二是合同要素不齐全,易发生合同纠纷。如2019年1月14日签订的谭家岩隧洞至北部新区管委会一线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承包合同,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重庆市2018年—2020年云阳县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招标代理合同无签订时间。三是工程结算审核签署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重要要素不齐。如:2016年—2018年间13个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签署表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2017年4个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签字盖章;2016年—2017年3个项目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无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资金拨付审核把关

一是严格管控资金拨付流程,按照我委《工程款的拨付及管理》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填报《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拨款审批表》,经监理、甲方代表、财务科、工程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拨付。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检查整改,组织涉及科室单位学习《工程款的拨付及管理》,提高资金拨付的审核把关。

(二)强化对工程合同要素的审核

由工程办对已完成、在建工程的合同内容的逻辑严谨性、前后一致性,内容和附件内容是否统一等要素进行统一的自查,保证合同涉及的内容和要素的完整性。

(三)强化对工程软件资料的审核把关

由工程办对项目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和拨款情况进行核对,补充完善项目的参建单位审查意见。对照台账逐一查看项目从签订合同到结算的详细记录和依据,落实专人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杜绝类似情况。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工程款的拨付及管理》条例,并将反馈问题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由工程办牵头对已完成、在建工程的合同内容的逻辑严谨性、前后一致性,内容和附件内容是否统一等要素进行统一的自查,完成对工程合同规范性检查全覆盖。

附件12

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审计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未整改到位。如2017年县审计局反馈县住房城乡建委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此次巡察又发现其2018年现金管理同样存在类似使用不规范问题;二是党委未严格执行项目报批程序。如县住房城乡建委2016年10月签订的云阳县张家坝车站C15号路外侧消防通道工程,当时合同金额为330.54万元,2018年12月结算审定价为472.91万元,增加142.37万元。按照云阳府办发〔2016〕118号文件规定,单项工程增加投资在100—1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业主报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项目业主、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审计局会审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而该项目未按此程序进行审批就增加工程量。三是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的科室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导致近年来不时出现违规违纪。如2017年—2019年度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安管站、村镇科、房管所、江口规建所、南溪规建所有11名干部先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分管领导未对涉及的人员进行约谈。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意识,通过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遵循分级审批、层层把关,加强现金跟踪检查,建立现金使用台账,筑牢红线意识,杜绝现金不规范使用和管理的再次发生

(二)规范项目报批程序

一是由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建设单位在网上或不同的方式学习云府办〔2016〕118号文件,规范单项工程增加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二是由工程管理办公室对工程量增减审核进行严格的把关,对没有执行云府办〔2016〕118号文件中关于申报增加工程量的工程项目,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

(三)健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

健全“一岗双责”制度,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通过约谈,对干部做到常提醒、早预防、多警示,重点对11名违纪结案的干部进行约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干部职工分忧解难,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遵循分级审批、层层把关,加强现金跟踪检查,建立现金使用台账,从源头上杜绝现金不规范使用和管理的再次发生。

二是规范增加工程量审批程序。

三是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全覆盖

附件13

关于“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驻县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未严格履行审查责任,导致用人不严谨。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未完全按相关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免干部,纪检监察组未及时纠正、未出具廉政意见。如现县住房城乡建委某中层干部违反留党察看期满后2年内不得提升职务,某中层干部未满任职年限违规提拔。二是驻县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扩大范围发放公务通讯费补贴问题上监督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建立党员干部处分台账,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出具廉政意见,把好考察监督关。

2.在任前公示期间,公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加强与党(委)组、机关纪委沟通,了解受理检举举报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把好公示监督关。

3.督促县住建委对违规选拔任用人员进行整改。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

1.加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通过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驻在单位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

2.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定期、不定期对驻在单位财务票据进行核查,及时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苗头,规范经费管理。

3.举一反三,加大“三公”经费管理。每半年对县住建委(含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1次检查,查看“三公”经费支出制度是否健全、公务接待行为是否规范、接待标准是否严格。围绕重要节点,对公车管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等情况进行监督。

4.督促县住建委对违规发放公务通讯费补贴进行清退。

三、整改成效

附件14

关于“脱贫攻坚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悉。巡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有15名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的组别、人口数、脱贫年度、主要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不清楚,对有关政策回答不完整。二是贫困户档案管理不规范。巡察组随机抽查县住房城乡建委职工帮扶贫困户档案发现,双龙村2组已脱贫户张某某户袋中无脱贫验收表、无2018年收支明细表、无2018年信息对照表,扶贫手册中无干部入户记录;三湾村3组刘某某女儿嫁出但无人口自然减少表,到户政策明白表显示2018新农合资助参保金额为280元,实际应为270元。         二、二、整改措施

(一)把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从2020年起,每年由党委牵头,对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安排一次脱贫攻坚政策知识测试和贫困户家庭情况知晓程度测试,以此加强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的熟悉和对贫困户日常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变化。

(二)规范和完善扶贫软件的管理

一是要求各帮扶干部在驻村工作队的指引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务必做到到户走访,做好扶贫相关手册记录。

二是由党委牵头村镇科具体执行对我委帮扶的双龙、泥湾、三湾3个贫困村的扶贫档案资料、扶贫政策的落实、帮扶户对贫困户基本情况的掌握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状态开展一次综合督查,以此保持脱贫攻坚工作的活力。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一是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知识测试以及对帮扶对象的情况摸底测验,让全体干部更加对脱贫攻坚工作有更加饱满的热情。

二是由村镇科牵头和驻村第一书记在我委帮扶的双龙、泥湾、三湾3个贫困村的扶贫档案资料、扶贫政策的落实、帮扶户对贫困户基本情况的掌握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状态开展一次综合督查,为打好脱贫攻坚的国家验收打好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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