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命名云阳县“无废商圈”的通知
云阳商务发〔2024〕2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关于开展云阳县2024年“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的函》等相关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受理和评估及认定等程序,决定命名重庆市云阳县滨江购物中心为县级“无废商圈”。
希望“无废商圈”深入践行“无废”理念,持续落实“无废”行动,在全县”无废商圈“创建中发挥好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云阳县商务委委员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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