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云阳商务发〔2023〕16号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助推我县商贸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3〕24 号),研究制定了《2023年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2023年县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第一批项目重点支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创建、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应急保供设施建设等事项。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事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县商务委。
(二)项目审核。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项目公示。县商务委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一、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指南..............................(1)
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申报指南...........................................................................................................(9)
三、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指南.....................................................................(15)
四、应急保供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2)
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
商业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对云阳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区位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知名度高、带动作用强,起到示范效应、具有突出贡献的商圈、特色商业街,给予其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升级,商业环境整治改造,生产经营场所搬迁、租赁、购置等方面建设补助。
二、支持标准及金额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商圈(商业街)建设投资项目,根据其业态引领、就业带动等情况对其实际有效投资(包括商贸流通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升级,商业环境整治改造,生产经营场所搬迁、租赁、购置等)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50%的标准予以补助支持,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个。
三、申报主体及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商圈(商业街)管理(运营)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员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云阳县注册登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期间建成且投入运营。
3.支持商圈(商业街)具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商圈(商业街)用地性质须为商业用地或其他商服用地。
4.拥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市场效应,消费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明显,为区域性地标商圈或标志性特色商业街。
5.具有较好的营商环境、综合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
6.商圈(商业街)面积须在10000平方米以上。
五、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补助请示(附件1)。
2.项目审批表(附件2)。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商圈(商业街)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5.入驻商户清单表。
6.用地性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建设协议、支出发票等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流通科,联系人:汤小平;联系电话:55128603。
附件:1. XXXX单位关于申报XXXX补助资金的请示
2. 云阳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审批表
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XX商圈(商业街)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附件1
XXXX单位关于申报XXXX补助资金的
请 示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根据2023年云阳县XXXXX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单位拟申报XXXX补助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XXXXX。
该项目总投资XX万元,申请补助资金XX万元。
恳请予以审核并支持为盼!
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云阳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
建设主体 |
| |||||
管理单位 |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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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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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申报项目情况 |
项目所在地址 |
|
建设周期 |
xx年xx月—xx年xx月 | ||
投资总额 |
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
申报主体 情况简介 |
| |||||
申报项目 简要情况 |
| |||||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所在街道办事处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商务委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住房城乡建委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财政局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人民政府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 ||||||||
项目名称 |
|
申报依据 |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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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2021年 |
|
|
| |||||||
3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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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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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经办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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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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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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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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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商圈(商业街)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主要包括前言、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情况、就业带动、税收贡献、商圈(商业街区)街区发展现状、功能定位、管理制度、项目绩效、发展目标等情况。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奖励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围绕场景打造、业态丰富、品牌创建、创新升级、完善配套等重点方向,推动云阳城区夜间经济提质建设,打造“不夜云阳”夜间经济承载地。
二、支持标准
对审核通过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管理机构,给予5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主体及流程
负责夜间经济街区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相关机构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申报条件
1. 在云阳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在2023年1月前建成且投入运营的商业街区。
2. 发展夜间经济的集聚效果明显、资源丰富,拥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市场效应,经营业态为小商品零售、美食、文化娱乐等。
3. 夜间灯光造景效果较好,标识醒目,交通顺畅,停车便捷,体验感强。
4. 具有较好的营商环境、综合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申报材料清单
1. 云阳夜间经济示范创建审批表(附件1)。
2. 创建工作情况报告(附件2)。报告需对拟申请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地址、规模、公共设施、经营特色、企业品牌与知名度、经营特色、业态情况、对周边消费带动作用、日常管理、未来计划等方面做详细说明。
3.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管理机构及其组织架构。
4.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入驻从业单位分类统计名录。
5. 街区名称标识、标志性景观、街(城)全貌、特色建筑、门店招牌、公共设施等照片。
6. 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流通科,联系
人:汤小平;联系电话:55128603。
附件:1. 云阳县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创建审批表
2. XX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1
云阳县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创建审批表
街区名称 |
| |||||
申报单位 |
| |||||
申报单位法人 |
|
联系方式 |
| |||
管理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街区基本情况 |
街区所在地址 |
|
开始运营时间 |
xx年xx月 | ||
投资总额 |
万元 |
年营业金额 |
万元 | |||
申报主体 情况简介 |
| |||||
街区简要情况介绍 |
| |||||
|
|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所在街道办事处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商务委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财政局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人民政府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2
XX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工作情况报告
对拟申请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地址、规模、公共设施、经营特色、企业品牌与知名度、经营特色、业态情况、对周边消费带动作用、日常管理、未来计划等方面做详细说明。
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
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云阳县商贸服务主体(项目)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设施购置、改造或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二、支持标准
从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中择优评定1个。按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当年度1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50%,单个主体(项目)贴息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申报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主体或商圈(商业街)管理(运营)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云阳县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项目)在2022年以前建成投用且未享受过贷款贴息政策。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企业信用良好,企业发展前景较好,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以商圈(商业街)管理(运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支持商圈(商业街)具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商圈(商业街)用地性质须为商业用地或其他商服用地。
2.拥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市场效应,消费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明显,为区域性地标商圈或标志性特色商业街。
3.具有较好的营商环境、综合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
4.商圈(商业街)面积须达到50000平方米以上。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用途监管证明(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和法人信用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2021和2022年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印章)和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运行调节科,联系人:牟艳;联系电话:55128372。
附件:1. 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审批表
2. 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用途监管证明
附件1
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
资金申报审批表
申请企业名称 |
| |||||
企业法人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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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贷款银行 |
|
贷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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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时间、期限 |
|
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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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元) |
| |||||
开户银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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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
企业联系电话 |
| |||
企业贷款资金用途及成效说明:
| ||||||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单位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承贷银行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所在街道办事处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商务委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2
云阳县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用途
监管证明
云阳县XX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XX公司于X年X月X日向我行贷款XX万元,贷款期限X,贷款合同编号XX,资金用于XX(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或者按约定用途公司的实际支付情况填写)。截止X年X月X日贷款余额XX万元。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银行(签章)
X年X月X日
应急保供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对在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主体择优在其中央厨房、应急设施建设、流通运输设施、仓库、冻库等建设方面给予补助。
二、支持标准
按照实际有效投资额补助比例不超过50%进行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个。
三、申报主体
由相关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申报条件
1.在云阳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企业信用良好。
3.申报项目建筑面积8000平米以上,其中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面积2000平米以上。采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生产设备,提供蔬菜、肉类加工、主食加工、副食加工等服务,在应急状态下单日配送能力不低于2万人。
4.申报单位在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2022年度应税营业额达5000万元以上,集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餐饮企业。
五、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补助请示(附件1)。
2.项目审批表(附件2)。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项目情况报告(在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中央厨房建设、经济社会效益方面情况)。
5.尚在执行期内的配送合同。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流通科,联系人:汤小平;联系电话:55128603。
附件:1. XXXX单位关于申报XXXX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
2. 云阳县应急保供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表
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XX项目情况报告
附件1
XXXX单位关于申报XXXX项目补助资金的
请示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根据2023年云阳县XXXXX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单位拟申报XXXX补助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XXXXX。
该项目总投资XX万元,申请补助资金XX万元。
恳请予以审核并支持为盼!
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云阳县应急保供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
申报单位 |
| |||||
申报主体法人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申报项目情况 |
项目所在地址 |
|
建设周期 |
xx年xx月—xx年xx月 | ||
投资总额 |
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
申报主体 情况简介 |
| |||||
申报项目 简要情况 |
| |||||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所在街道办事处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商务委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财政局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县人民政府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 ||||||||
项目名称 |
|
申报依据 |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0年 |
|
|
| |||||||
2 |
2021年 |
|
|
| |||||||
3 |
2022年 |
|
|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
|
|
|
项目申报经办人(签名) |
|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
|
|
|
日期: |
|
| |||||
附件4
XX项目情况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在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中央厨房建设、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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