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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探索推行“法治督察+”,强化行政 权力监督制约
日期:2024-09-30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9月20日,云阳县召开“云阳县法治监督协作工作会议”,积极探索“法治督察+”模式,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法治督察+联席会议”。制定《云阳县“法治督察+联席会议”制度》,以制度形式明确“法治督察+”会议方式、成员单位、会议内容和工作要求。从制度上强化法治督察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作配合,形成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二是推行“法治督察+部门联动”。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组建由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监察、审计、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充分发挥各部门自身专业优势,协同推进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并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全县法治督察和行政权力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织密行政权力监督网。

三是构建“法治督察+共享机制”。协同推进信息共享、问题共享、线索共享,各成员单位可通过部门联动,及时了解掌握被监督对象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渠道反映涉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等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线索,为开展全方位监督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法治督察+问题导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各成员单位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重要情况、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等,将其作为法治督察和全面依法治县、依法办事、政府法制主责主业等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在法治督察或在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运用。以考核问责倒逼被监督单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通过“法治督察+”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云阳县有效强化了行政权力监督合力,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云阳县将继续深化“法治督察+”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为加快建设“一地三区两城”现代化新云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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