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社发〔2021〕42号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渝人发〔1998〕116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渝人发〔2002〕62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试行办法》(渝人发〔2005〕13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渝人工考〔2021〕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要求,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以下简称“工考”)按评聘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请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严格按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申报(符合国家政策安置到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退役士兵,首次确定岗位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
根据《云阳县机关工勤人员考核晋升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20〕59号),2021年度县级机关工勤技师岗位可使用退二进一指标为1个,请各相关部门在岗位限额内择优推荐,同时填报《云阳县机关工勤人员考核晋升申请表》(见该方案附件)纸质件1份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25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岗位设置数限制申报技术等级(岗位),但不得超过本单位工勤岗位最高设置等级: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3次及以上“优秀”的;
2.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称号的。
二、申报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勤人员。
本次工考的工作年限、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2016年—2020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可按以下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
(一)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按照渝人发〔1998〕116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1.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本款规定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应从申报者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当年计算一年;工作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
本技术等级工作年限,从正式聘用当月起计算。
(二)申报技师,按照渝人发〔2002〕62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评聘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具有高超的技艺;
2.具有高中、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对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有高超技艺的高级工,学历可适当放宽;
3.在高级工岗位上聘用满五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5.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三)申报高级技师,按照渝人发〔2005〕131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考核评审高级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和操作难题,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4.受聘在本工种技师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且连续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获得相关专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学历。
(四)通过公招或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申报等级。
(五)申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其工种必须与其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已获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岗位一致。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按照渝人社〔2017〕59号文件规定工种目录执行。
(六)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考核: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且现仍在处分期内的;
2.在被羁押、拘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期间的;
3.一年中累计休病假超过3个月或因故不上班超过1个月的;
4.事业单位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
5.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的申报采取书面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流程见《工考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附件7);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申报仍采用书面纸质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 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其中个人信息、主要专业技术业绩(业绩要如实反映,必填)统一使用计算机录入信息。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填写附件4,纸质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填写附件5,纸质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技术等级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份,及聘用依据。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6.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的,须提供相关依据。
(二)审核公示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报人员信息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两项考核都合格的,完善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规范整理后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报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309室,同时报送电子件。
单位需填报的材料有:
(1)《申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汇总表》(附件1)电子件一份、纸质件一式三份;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三份;
(3)考生信息电子录入数据模板(附件3)电子件一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
六、考核和培训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等。政治思想表现考核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的水平、从事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的成果及安全生产的达标情况等;技术业务水平考试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按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考核的技术工种岗位目录按原规定执行。
(二)组织实施
1、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
由用人单位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都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试。
2、技术业务水平考试和培训
(1)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由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对已报名并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开展培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理论、实作考试,市工考办负责认定和评审。
(2)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委托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组织实施理论、实作考试。各申报人可自愿报名参加考前培训。
培训、考试有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考核工作中所有费用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渝价〔2001〕241号、渝价〔2002〕770号和渝价函〔2007〕129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承担培训和考试的机构收取。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工考政策性强,关系到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培训考核等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本次工考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资格审核。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和评审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骗取技术等级(岗位)资格的,取消其技术等级(岗位)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杨齐,55129700。
附件:1.申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汇总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
3.考生信息电子录入数据模板
4.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
考核情况登记表(初、中、高级填报)
5.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
考核情况登记表(技师、高级技师填报)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工种目录
7.工考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
( 工种)
主管部门(章): 填报单位(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学历 |
现职业技术工种 |
申报 等级 |
公示 结果 |
备注 | ||
名称 |
等级 |
获得时间 | |||||||||
例:1 |
李某 |
男 |
1978.08 |
1996.09 |
专科 |
行政岗位工 |
中级工 |
2010.10 |
高级工 |
无异议 |
|
备注:1、本表填写同一工种不同等级的所有人员信息。
2、备注栏中标注证书班、三年优秀、退二进一、退役士兵等特殊情况
附件2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岗位 |
等级 |
一级(高级技师) |
二级(技师) |
三级(高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五级(初级工) | |
核准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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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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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 聘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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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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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岗位申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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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符合“退二进一”申报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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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不受岗位限额申报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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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
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注: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核岗,其他事业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核岗。该表格一式三份,作为单位推荐佐证材料及岗位聘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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