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二、建设“天平驿站”的主要背景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其中,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是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农村改革的重要引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大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2021年7月,在云阳县委、凤鸣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云阳法院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驻村帮扶凤鸣镇福禄村为契机,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福禄村“两委”共同搭建乡村法治平台--“天平驿站”,致力打造云阳法治乡村建设新样本。
2021年7月23日 “天平驿站”开放仪式现场
“天平驿站”设在凤鸣镇福禄村便民服务中心,融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巡回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志愿服务等功能为一体,是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建设“天平驿站”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三治融合”推动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能够持续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三、建设“天平驿站”的主要做法
2021年5月,市高级人民法院选派李严同志到云阳县凤鸣镇福禄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以来,驻村工作队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中,遍访辖区6.87平方公里20个村民小组,共647户1976人。
(一)发现农村的主要矛盾问题
驻村工作队通过召开院坝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向村民问计、问需,通过走访切实感受到农村社会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也发现随着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矛盾纠纷逐步显现,折射出农村客观存在的历史性、社会性、普遍性问题。比如13组村民与投资人之间的花椒园、柚子园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2组与11组村民之间的林地使用权争议,涉及农村产业发展、土地界限等历史遗留问题;16组农户之间相邻用水、通行权纠纷,涉及邻里和睦问题;2组村民与包工头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涉及追索农民工工资这一根本民生问题。此外,因农村空心化、老龄化趋势及“三留守”等问题导致农村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纠纷易发、多发。
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收集村情民意,了解群众法治需求,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驻村第一书记李严与凤鸣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一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
(二)分析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原因
农村社会凸显的矛盾问题,有的是村干部群众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有的是村干部群众能够及时预防解决而疏于预防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化解矛盾动力不足。有的村干部认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矛盾问题;有的认为农村工作更多的是看“经济指标”,村民更关心利益、收益、分红等现实问题,而解决矛盾纠纷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来认识。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工作中的不主动,是造成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矛盾纠纷调处人员往往都是村干部兼职,现在农村干部事务繁忙,又身兼数职,一方面是没有过多的时间放在矛盾纠纷调处上,另一方面是对政策理论的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村调解组织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落实不到位,虽然按照文件规定设立调解机构,但发挥的作用有限,村里存在矛盾纠纷却不能通过调解组织有效解决。
3.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对一些矛盾纠纷没有正确对待,对群众反映的诉求没有耐心倾听,接待群众态度冷、硬、横,导致“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纸杯中的漩涡引发龙卷风”。17组村民黄某某因土地复垦程序问题,向村委会反映诉求,村干部认为其反映诉求明显不当,但因言语措辞导致黄某某情绪异常激动,表示“你们说的我听懂了,道理我明白了,但是你们接待群众的态度我不满意,我今天就要讨个说法”。
4.村民法治观念淡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违反契约精神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的情况下,仍然私下在承包地上种植农作物,甚至违规打除草剂、化肥农药。村民遇到矛盾,产生纠纷,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更多选择私力救济,有的仅为家畜、田地等问题斤斤计较,产生过激行为,引起邻里不和。20组村民黄某全因土地复垦后续问题,请求村委会解决,并明确表示:“自己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村内的事就是要找村委会解决”。
5.基层法治宣传不广。缺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广大村民学法,村委会组织普法没有专门的场所,村民接受法治教育意愿不强,学习积极性不够,将发放的法律书籍、普法读本等束之高阁。村广播每天虽有法治宣传,但受众面较窄,村民无法长期间守候倾听,缺少生动的身边人说身边事,缺乏乡贤、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等内容。
(三)探索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
农业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扶持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及村容村貌,更需要不断提升村民的道德素质,提升法治意识,激发内生动力。通过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巡回审判等方式,能够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为福禄村打造一个法治平台”,驻村第一书记李严来自市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从事窗口服务、综合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如何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发力点,是这位驻村第一书记一直在思考的问题。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并出台专门意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市高级人民法院为落实强基导向,将全面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建设“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推广“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广运用“车载便民法庭”、设立“代表委员工作站”、完善“云上共享法庭”六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将乡村振兴工作与自身主责主业相结合,主动对接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强化‘法治帮扶’,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打开驻村帮扶工作局面的一个突破口”“来到农村基层就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找到思路,驻村工作队迅速与云阳法院、凤鸣法庭进行对接,与云阳法院、凤鸣法庭共同研究打造“天平驿站”的事宜,力争形成组织合力。“努力把这个平台建设成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结合重庆法院‘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工作机制,不断营造福禄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依托这个平台,结合‘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把一般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网格,重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在村社,实现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大家都在积极为建设“天平驿站”出谋划策。
时任云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启辉考察福禄村“天平驿站”时强调,要紧紧依靠党委统一领导,按照云阳县委关于基层社会治理“1+3”工作模式要求,将“天平驿站”打造成乡村法治建设品牌
在福禄村设立全市首个“天平驿站”,也得到云阳县委、凤鸣镇党委的大力支持。“天平驿站”设立之初,时任云阳县委政法委罗启辉书记专门带领公安、司法、法院等政法部门到福禄村开展调研,确定“天平驿站”建设内容,明确任务分工,云阳法院用心设计制作门头标识,张贴法谚标语,独创设计专门Logo,寓意“法入乡村、法耀天平、法护百姓、法暖民心”。
云阳法院及凤鸣法庭、“天平之光”志愿服务队定期入站开展不同主题和形式的活动
四、依托“天平驿站”取得的主要成效
“天平驿站”由云阳法院及凤鸣法庭、福禄村“两委”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口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共同管理。“平台顺利搭建后,就要强化机制建设,推好平台应用,力争取得实效”。“天平驿站”建成以来,福禄村以“天平驿站”为抓手,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为重点,主动对接重庆法院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1.党群服务更贴心。福禄村党支部依托“天平驿站”不断提升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村党员、干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村党支部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活动,与法院开展党建联建活动,为村党员、群众上党课,确保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以建设“天平驿站”为契机,推动村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精心打造农家书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设“天平驿站”法律、综治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诉求。“以前村民想打官司却找不到门,如今在‘天平驿站’就能解决多数法律问题,还能和法官面对面交流,确实更方便了”。村民聂素兰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
“天平驿站”开放日活动,党员、法官、志愿者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2.法治宣传更多样。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依托“天平驿站”加强与人民法院对接,以院坝普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开展全民反诈、疫情防控、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儿童安全等警示教育,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升。针对农村多发易发纠纷,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人民法院依托“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工作机制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定期开展法治大讲堂,法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都参与进来,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践,聚焦村民所关注的问题,为村民们宣讲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多听几场普法宣讲,法官讲述的典型案事例让我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都增强了”,村民薛世明认为“天平驿站”给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驻村第一书记李严同志依托福禄村法治大讲堂,为村民们讲解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福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3.调解组织更健全。依托“天平驿站”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村调解组织建设,由村支书担任调解组织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担任法律顾问,村综治委员、乡贤和退休干部担任调委会成员,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主动对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在村推广老马工作法,强化对村社综治专干技能培训,从干部、群众中发现、培养“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农村常见法律问题,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推动村调解委员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在线音视频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功能,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通过屏幕参与调解。“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村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流程和技能,遇到矛盾纠纷不再手忙脚乱,以后即便驻村工作队村调动、轮换,我们也能独当一面,要把好的机制延续下去”,村支书薛青松对此信心满满。
凤鸣法庭为福禄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作业务培训,从干部群众中发现培养“法律明白人”
4.化解矛盾更有效。“天平驿站”主动对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重大矛盾纠纷通过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解纷网格建设,将20个村民小组按片划为四个网格,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天平驿站”设立以来,村调委会共参与调解案件59件,调解成功52件,2021年底,村调解委员会还与凤鸣法庭联合化解一起农村群众流转土地建设“花椒园区”的合同纠纷,及时维护37家农户的权益,盘活社员承包的108亩土地,让农业开发和产业振兴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不因开发失利、投资不足、矛盾积压或拖欠劳务薪金而损害农民朋友的利益和感情。“通过法治途径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让村民少走许多弯路,解决多年来无法解决的产业发展困局,非常感谢为我们村搭建这个‘天平驿站’”,村民何承勇说道。
村调委会通过在线音视频方式与凤鸣调委会联合调解花椒园土地经营权流转系列合同纠纷
5.“万眼守望”促平安。依托“天平驿站”建立福禄村综治中心,在村公共区域、主干道路铺设安装“万眼守望”摄像头,实现20个村小组联网全覆盖,监控数据实时汇聚至村综治平台,大力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2021年底,村民吴术生到“天平驿站”反映放置于房前路边的混凝土搅拌辊轴被盗,影响工程进度,他十分着急,驻村工作队通过监控视频回放查看,根据群众提供线索,依靠信息技术支撑,最终找到嫌疑人,成功为村民追回财产损失,“万眼守望”工程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村里建了‘天平驿站’,乡村更安全有序了,以后我们的院坝、农田、堰塘都安装监控摄像头,也不用养狗来看门了”。村民吴术生打趣道。
驻村工作队与凤鸣派出所到矛盾发生地开展调查,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五、建设“天平驿站”的经验启示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其中,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是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农村改革的重要引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是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
“天平驿站”是人民法院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为契机,在基层农村打造的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法治平台。“天平驿站”常态化向村民开放,由人民法院、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管理和开展工作。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天平驿站”阅读书籍、学习法律、咨询问题、反映诉求,解决矛盾。人民法院、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以“天平驿站”法治建设品牌为引领,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巡回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志愿服务等工作,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实现小事不网格,大事不出村社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天平驿站”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实在举措和成效擦亮该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打造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样本。
附录
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中央1号文件)
(二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
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
(三)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报道:
重庆云阳:建设“天平驿站”,为了群众方便
案例撰写人:李 严
工作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担任云阳县凤鸣镇福禄村驻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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