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年,云阳县林业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转变行政执法服务理念,依法治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责
1. 厘清权责清单。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坚持“法不授予则不为”的原则,依法界定林业主管部门的权力清单,2024年我局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22项。
2. 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着力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同时,采取专人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完善政企协商机制,主动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节约集约依法使用林地,2024年依法审批占用林地345次。
(二)规范林业议事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认真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方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项目资金分配、项目招标、服务采购等重大事项,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充分发挥林长制统揽作用。建立“下级林长向上级林长述职”机制、“林长+审计局长”协作机制,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格局,以制度保障工作落实;聘任22名县内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林区热心居民担任“民间林长”,参与基层林长监督;全县乡镇级村级林长述职850人次;民间林长参与宣传森林防火800余人次、举报涉林案件5起。
2. 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七二一”柔性执法模式;二是完善林业法制审核机制,成立了法治监督科,配备专业法制审核人员1名,健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审查林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0件;三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2次,随机回访被处罚人4人次,满意度100%。四是依法开展委托执法,与各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强化委托执法事项培训,开展1次委托执法事项专题培训。
3. 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全年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12次、核查问题线索31个,排查整改问题15起,办理行政涉林案件39起,移交公安刑事案件数1件,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18件;共依法打击涉案企业、单位13家、个人32人,通过行政命令整改复绿林地9.6492公顷,行政罚款169.83万元;运用“林长+”工作协同机制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万州生态法庭、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同,全年共办理生态赔偿案件7起。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 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推动完善林业法治监督;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3次,开展“以案四说”2次,更新发布学习文件、案件通报、纪律提示等百余条,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2. 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开展问题整改工作2件;参加县人大专题工作调研2次,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
3.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渝快办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涉林信息1521条,回应社会关切,接受舆论监督。
(五)涉林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 完善涉林矛盾纠纷研判机制。聚焦林业领域突出问题,完善信访研判化解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信访研判化解会,逐步化解信访存量,减少信访增量,共召开矛盾纠纷专题研判会 12次,与部门、乡镇(街道)会商7次,办理信访交办件11件,办结“民呼我为”6件,通过解释林业政策法规,调解群众纠纷35次。
2. 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办理涉林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1. 以林长制为平台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林区、一线巡林调研,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林长令、封山令、禁火令,落实森林火险预防措施,红色预警信号期间各级林长巡林2万余次。
2. 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建立了“双值班、双研判、一叫醒”等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在线率达到99%以上,告警信息处置率达100%;积极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建设,新建改建防火道路28条83.27公里、生物防火隔离带9299.2亩154.98公里;加快推进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水池73口、防火检查15个、智能卡口15个;开展森林防火应急预警、演练、处置专题培训 2 次,组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 1 支,开展应急练练 3 次,处置森林火情 2次。
(六)落实林业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作为林业系统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联合县属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我局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保护宣传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1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营造了“抬头见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学笃用
多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传达市委、县委全会和法治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八有”的要求,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2场次,提炼报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转化案例1例;开展中心组学法6次,林业“法治讲堂”学法活动20次,带动形成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带头研究落实
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一体推进落实,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林业法治建设2次,研究解决执法装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4个,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督促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带头履职尽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推动议事决策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主要问题有:一是学法活动还不够系统深入,集体学习多,自学安排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导致违规用火、违法使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落实落细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考核,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审计长” 协作机制。三是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创新学习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普法内容,延伸普法触角,提升群众依法爱林护林用林意识。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林业”升级融合,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适配林业业务发展需求,以数字化变革推动林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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