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招募2024-2025学年度银龄讲学教师的通知
各退休教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4〕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招募2024-2025学年度银龄教师的要求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共招募6名银龄讲学教师。其中初中2名,小学4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1.申请讲学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招募工作程序
1.公布需求、自愿报名(8月31日之前)。有申报意愿的退休教师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委407室自愿报名。
2.资格审核或遴选(9月15日前)。县教委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料审核或遴选,择优录用。
3.公示并签订协议(9月25日之前)。县教委对遴选出来的讲学教师名单进行结果公示,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管理方式和政策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县教委与拟招聘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教委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每年2万元,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各受援学校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芳,023-55138375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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