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5120330SJYS008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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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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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彬 |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歧山村*组68号16幢1-7-* |
渝(2021)云阳县不动产权第00140719*号 |
彭*彬 |
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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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鸣 |
云阳县双江街道滨湖路55*号8幢1-8-* |
渝(2021)云阳县不动产权第00136516*号 |
刘*鸣 |
2026年5月12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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