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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的通知
日期:2023-09-20 字体:【


关于启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的通知

各派出所、治安大队

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群众办理“出生一件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市局决定启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户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户口的婴儿(含新生儿,下同)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 国内助产机构出生的一周岁内的婚生婴儿;

(二)自愿选择随具有重庆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户口。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纳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联办出生登记户口范围: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生的婴儿;

(二)父母一方具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身份的;

(三)父母离婚的;

(四)婴儿选择父母之外姓氏的。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用PC端或手机端通过市政府“渝快办”平台“出生一件事”专区填写申请表单申报。对于申报时不能生成《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电子证照的对象暂不纳入线上申报范围。

(二)线下申报 。向婴儿出生登记户口地(父或母的户口地)

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申报。由工作人员协助申报人完成线上的申请表单填写和相关材料提交。

三、办理材料

(一)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电子版);

(二)《出生医学证明》(有电子证照的不需提供);

(三)父母一方《结婚证》(有电子证照的不需提供);

(四)婴儿落户一方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的地址印章页、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下同)。

四、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婴儿母亲在线上或线下提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户口申报申请并提交相应办理材料后,政府“渝快办”将通过“警快办”平台将群众申报出生登记户口信息和相应申请材料电子版(含图片,下同)流到众恒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校验申请填写的落户户户主是否重庆户口且与婴儿落户方父或母是否同一户,对“是”的,自动推送到落户地区县局户政人口部门;对“否”的,校验结果自动反馈到信息流入系统平台。

(二)受理审核。落户地区县局户政人口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婴儿随落户方父或母和户主身份真实性、办理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受理核查,并输入审核结果意见。审核同意的,系统自动发送消息至落户地派出所提醒办理出生登记业务;审核不同意的,应写明不符合政策、材料不齐等原因,系统会将审核意见反馈“渝快办”。

(三)出生登记。婴儿落户地派出所收到区县局审核同意出生登记信息提醒后,先行办理婴儿出生登记业务,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电子签名)加盖承办民警章和户口专用章;按规定编婴儿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应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本》上当场赋码);打印系统中的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主和婴儿父或母对应户口页等电子版材料作户口档案资料存查。完成出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将婴儿户口登记信息反馈“渝快办”,进入套餐的下一个联办环节;同时有消息提醒区县局审核用户民警打印婴儿居民户口簿的相应内页。

(四)户口打印。区县局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或户政人口部门根据婴儿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的出生登记户口信息,由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电子印章使用权民警按规定打印有电子印章的婴儿《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和本户《全户人口增减记载》(增减页),加盖承办民警章。

(五)材料流转。区县局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或户政人口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打印的户口簿内页登记造册并送交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按申报人选择取件方式统一给申报人。同时,应收取综合窗口留存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原件等群众申报婴儿出生登记户口的相应纸质材料;并在1个月内,将其登记造册分发到婴儿出生登记的派出所,作户口档案资料存查。

五、办理时限。

联办婴儿出生登记户口共2个工作日(含打印户口页)。其中,区县局受理审核1个工作日,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1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生一件事”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确定民警专门负责,切实做好“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工作。

(二)做好系统升级。本次系统升级时间定于4月3日12时30分,升级后的众恒系统版本号为2023.03.31。治安大队要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做好户籍窗口客户端升级工作,确保人口信息系统升级到位。同时,县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民警要及时熟悉业务,检查打印设备,对已办理出生登记婴儿的居民户口簿相应内页由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打印,并作好入户材料收回和户口内页送交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出生一件事”专项工作联络联系机制,主动给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申请婴儿出生登记户口材料目录清单,告知综合窗口务必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真伪核验,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审核办结出生登记和相应办件及申请材料交接工作,确保出生一件事”协同高效运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局将对各单位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户口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云阳县公安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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