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发改投〔2025〕372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投资概算的批复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巴阳府函〔2025〕34号)收悉。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评审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中央财政资金部分)初步设计的复函》(云阳农函〔2025〕28号)和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设计概算书》,结合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项目概算投资的评审报告》(云财评审〔2025〕17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就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阳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二、项目业主: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代码:2503-500235-04-01-928134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农业科技专家大院800平方;改造枇杷“杠子面”研发室;改造橘饼、陈皮茶研发室;建设产业园区采摘便道6000米,宽1米;建设产业园连接道路长1400米,宽4.5米。
五、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4.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70.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5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1.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概算。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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